标题
张家坡镇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坡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发文机关
沂源县张家坡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坡办发〔2023〕16号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295X/2023-5413626
成文日期
2023-04-17
发文日期
2023-04-1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张家坡镇党政办公室
关于印发《张家坡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坡办发〔2023〕16号
各单位,各村:
《张家坡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考核办法》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张家坡镇党政办公室
2023年4月17日
张家坡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考核办法
为提高我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办理质量和群众满意度,根据县政府《关于印发<沂源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考核总分为100分。
1、超期件
按照县转办件紧急情况,紧急类工单应在转办后的第2个工作日12:00前回复;一般类工单应在转办后的第2个工作日17:00前回复;其他类工单(县领导批示件、书面交办件)应按转办意见规定的时限要求回复。对未在上述办理期限内回复的工单视为超期件,每超期1件扣办理站所或管区(村)及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分3分。
2、办理流程
根据镇主要领导批示,承办站所、管区、村没有与投诉人见面解决问题的扣相关站所或管区(村)及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分1分。
3、满意率
①满意率高于90%不扣分,每降低0.1个百分点,扣办理站所或管区(村)及主要负责人0.1分;严禁出现服务过程不满意件,出现一个扣办理站所或管区(村)及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分5分。
②特殊情况不扣分的须报主要领导审批后召开班子会研究确定。
4、重办件、回退件
因办理结果未按规定要求上报出现的重办件、回退件每出现1件扣办理站所或管区(村)及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分3分。
5、督办件
①对因多次办理未达到满意或作出合理解释,导致出现督办件的,扣办理站所或管区(村)及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分,市级督办扣10分、县级督办扣5分;
②对因办理不利,被省、市级媒体曝光的投诉件扣办理站所或管区(村)及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分,省级扣10分、市级扣5分,情节严重的启动问责程序。
6、续报件
原则上严禁出现续报件,有条件办理但在规定期限内无法办结的热线事项,明确办结时限并经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后进入续报程序,并严格按期续报。所有计划性办结工单按续报件管理。
①到期未续报办理结果或改变前期上报结果的,每件扣5分;
②续报后仍不符合结案条件发回重办或再次续报,进入县督办程序的,按照督办件要求扣分。
7、问题解决率
各村以平均问题解决率为基准,高于平均值的,每上升0.1百分点,加0.1分;每降低0.1个百分点,扣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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