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 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13XC/2024-5427185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30 发布机构: 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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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县住建局扎实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任务,切实做好信息日常发布工作,常态化推动主动公开,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按时做好答复工作,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现结合我局实际,将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办公室联系(地址:沂源县振兴路西首南麻街道办公楼413;邮编:256120;电话:0533-3221617;邮箱:yyxzjj2018@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县住建局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配强工作力量,聚焦聚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狠抓工作落实,加强沟通配合,强化协调调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纵深推进。

(一)主动公开内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通过多种形式累计公开信息773条,其中,通过县政府官方网站发布信息294条,其中政策法规信息24条,公共资源配置34条,重要部署执行公开信息43条,行政执法信息18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21条,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57条,法治建设信息10条,其他类信息87条,具体详见附图;“沂源住建”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78条,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农民日报、大众网、沂源融媒等媒体共发布信息20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10件,比去年增长8件,涉及施工许可证、商品房网签面积、商品房网签套数、物业管理等方面,均依法依规按时做好答复,无收费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工作实际,及时更新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压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及时更新各栏目信息,做到工作开展到哪里,政府信息公开跟进到哪里,实现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助推进,增强政府部门工作透明性。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做好规范性文件发布及清理工作,通过政府网站对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拓宽公众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渠道。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满足公众需求为导向,提高企业便利化水平,围绕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做好信息公示公开,强化人才公寓建设、租赁补贴、惠民政策、公共企事业信息公开力度,实现信息精准推送,促进政府部门工作公平公正。健全保密审查机制,以审慎发布原则,做好信息审核把关,确保发布信息权威性、正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各栏目建设,及时更新栏目信息,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和深度,突出对道路和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建设等重点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信息公开力度。完善政务新媒体建设,用好“沂源住建”,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性和便捷性。加强与官方媒体沟通联系,积极投稿,多渠道、广维度、有力度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城建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点工作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环境氛围,传播正能量。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协调调度,定期督促各科室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召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分析研究,推动落实。印发了《沂源县住建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强力量。组织政务公开培训2次,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务公开工作文件内容,提高思想认识,提升业务能力,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03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县住建局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性、有效性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强化,需要进一步提高公众对政府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和了解。

(二)下步改进措施

是密切沟通,形成合力。加强与业务科室之间的联系,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局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同部署、同督促、同落实、同推进,强化财政预决算信息、行政执法信息、政策规范性文件信息、住房保障、重大建设项目实施等领域公开力度。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断总结提炼,突破提升,推陈出新,深化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让公众“看得见、易获取、能参与、好监督”。三是对标学习先进,对照典型做法、优秀案例,查找不足,不断改进,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群众,服务社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方面,2023年县住建局不存在因信息处理收取相关费用的情况。

二是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2023年县住建局按照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工作,认真落实各项要求,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切实做好整改,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三是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3年,县住建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8件,办理率100%均为依申请公开

四是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建立月通报制度,每月定期对机关各科室、所属各单位上报信息情况进行通报,强化落实推进,并将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五是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六是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是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