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文稿解读】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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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13XC/2024-5430759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1-31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一、编制背景
2023年,县住建局扎实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任务,切实做好信息日常发布工作,常态化推动主动公开,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按时做好答复工作,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根据工作安排,结合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
三、采取的主要举措
一是做好日常信息发布工作,提升群众良好服务体验。以满足公众需求为导向,涉及公众利益以及重点民生问题,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发布了公租房补贴发放明细以及人才公寓建设信息,更新了保障性住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做好信息公开,更新农村危房改造情况,以公开促规范,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是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做好答复。2023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10件,比去年增长8件,涉及施工许可证、商品房网签面积、商品房网签套数方面,均依法依规按时做好答复,无收费情况。为积极稳妥、审慎答复申请人,进一步提升答复工作的正确性、精确度,把好合法关、合规关,精准对接,畅通联络,多方沟通协作,认真对待每一件依申请公开信件,特别疑难复杂情形,强化与政务公开牵头部门、具体业务科室、法律顾问沟通协调,积极向领导汇报,对于申请是否需要补正、是否需要征求第三方意见、是否公开、不予公开理由说明、公开的影响、不予公开的影响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备案工作,提升答复工作精确性和准确度,尽量避免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风险。
三是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提高服务便民水平。2023年共发布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57条,优化完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深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以有力有效的信息公开,助力监督管理的强化和服务水平的提升。及时公开燃气、热力公司的单位概况、价格收费、服务指南、咨询投诉电话等基本信息,发布了相关便民公告、停暖后注意事项以及燃气安全警示信息,强化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不断提高服务企业、群众便利化水平,更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