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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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13XC/2023-5333037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3-01-30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县住建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工作,加强政府信息管理,顺利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现结合我局实际,将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办公室联系(地址:沂源县振兴路西首南麻街道办公楼413;邮编:256120;电话:0533-3221617;邮箱:yyxzjj2018@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县住建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采取有力举措,优化机制,狠抓工作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2022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要求,县住建局落实落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拓宽政务公开工作渠道,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和形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工作实效。
(一)主动公开内容
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机构职能、机构设置、联系方式、领导信息等相关信息。及时更新政策法规、部门会议、住房保障、危房改造、财政预决算、行政执法、公共监管等栏目信息,及时更新维护政府网站。将功夫花在日常,加强政府信息日常发布工作,满足群众获取政府信息需求,提高服务群众便利化水平。2022年,通过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共176条,其中政策法规信息16条,重要部署执行公开信息27条,建议提案办理信息18条,住房保障信息10条,行政执法信息22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18条,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25条,其他类信息4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县住建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优化受理、登记、办理、审核、答复流程,严格程序,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全年共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件,均按照法定时限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强化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政府信息发布机制,以满足公众需求为导向,精准推送政府信息,满足公众获取政府信息需求,及时公开惠民惠企政策,深化政策解读,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到达率。加大重要部署执行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力度,通过政务公开方式提升部门工作规范性、标准化水平,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助推进,不断推动住建领域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重点任务顺利完成。及时公开住房保障、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等涉及民生问题、社会关注度较高、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信息。强化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公开执法机构、执法人员、执法事项、执法结果等信息,实现行政执法规范化、透明化,推进法治建设进程。严格政府信息审核把关,对涉密信息不予公开,对敏感信息进行脱敏化处理,做好个人信息保护。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沂源县住建局主要依托政府官方网站发布政府信息,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完善各栏目建设,创建“公共企事业单位”栏目,动态维护政府网站各栏目信息,不断提升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服务体验。今年,开设“沂源住建”政务公众号,创建“消息推送”“视频号”“服务”功能,推送144篇信息,发布23个视频,不断拓宽了公开渠道,提高群众获取信息便捷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实际变动情况,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设在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各科室明确一名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对接和任务落实工作。各科室相互配合,团结协作,全面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力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把握,学习落实上级有关政务公开工作安排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学习培训,统一思想认识,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思想重视程度,进一步压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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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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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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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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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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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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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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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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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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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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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4609.18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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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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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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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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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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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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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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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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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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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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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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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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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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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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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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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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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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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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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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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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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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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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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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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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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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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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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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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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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务公开广度和深度仍需进一步拓展。虽然今年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涉及政策解读、公众参与、会议开放、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方面,当前政务公开工作与上级要求、与群众期望仍有一定差距。
2.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协调力度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设在办公室,办公室牵头负责具体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具体工作人员身兼数职,事务繁忙,部分工作人员主动公开意识不强,整体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3.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有待进一步增强。政策解读思想重视程度需要进一步提升,解读形式、内容需要进一步丰富,公众参与、政民互动有待进一步强化。
(二)改进情况
县住建局深入贯彻执行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补短板,强弱项,加快问题整改力度,落实整改责任,逐项销号管理,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主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
1.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根据法律规定、职能变化动态调整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扩展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专人负责,专人督促落实,做好政府信息维护、更新。严格审核把关,做好政府信息日常检查,杜绝文字错误、内容纰漏、涉密信息泄露问题。
2.进一步开展多样化业务培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体系,丰富培训内容、形式,积极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提高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3.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领导带头解读,提升解读思想重视程度,充分运用图标图解、音频视频方式,提高政策解读效果。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门栏目做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公开工作,积极对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作出回应。综合运用依申请公开、政务微信留言、政府网站“重大决策预公开”栏目,做好对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社会热点问题答复反馈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费情况
本年度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2.落实上级工作方案情况
2022年,沂源县政府按照《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源政办字〔2022〕20号)相关要求,着力加强重要部署执行、住房保障、危房改造、“双随机、一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夯实政务公开基础。强化“管业务就要管公开”的理念,将业务工作与政务公开工作同步部署、同步落实,项目化、清单化、时序化扎实推进,实现政务公开工作突破提升。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县住建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20件,比去年同比减少了20%,其中人大代表建议8件,比去年减少了5件,政协委员提案12件,与去年数量相同。人大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反映的问题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建议提案7件,二是加强老旧小区、新建小区基础设施建设建议提案6件,三是健全物业管理体制,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建议提案5件,四是强化黑臭水体治理,加快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建设建议提案1件,五是强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监管建议提案1件。这些意见和建议表现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对住建领域工作关心与重视,充分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心声和诉求。我局高度重视建议提案的答复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分解任务,压实责任,认真研究解决问题对策,精心筹划,不断健全完善机制体制,采取坚决有力举措,对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馈的问题,有效进行反馈回应,提高公众满意度,实现办复率100%。
4.创新情况
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满足公众需求为导向,秉承服务为民理念,增设“公共企事业单位”栏目,及时发布供气供热企业单位概况、价格收费、安全警示、便民公告、咨询投诉等重点民生信息,为群众查询所需信息提供便利便捷。创建“沂源住建”政务公众号,开设“政府公开”专栏,发布便民服务信息,在政务公开渠道、精准推送、便捷使用上进行了积极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