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住宅小区消防通道管理的答复
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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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人: 祝立君、王文录、高丰明、段会宏、赵越
主办单位: 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时间: 2022-09-28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尊敬的祝立君、王文录、高丰明、段会宏、赵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住宅小区消防通道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住宅小区消防通道是消防人员实施营救和被困人员疏散的通道,与小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在各种险情救援行动中起到不可低估的作用。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住宅小区消防通道的管理,住建局物业部门结合自身职能,针对提案提出的建议,我们将进一步做好如下工作:

1.明确管理职责,构建联合管理平台。住宅小区内的消防通道管理应由社区、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三方共同完成。明确三方职责,构建社区治理与物业管理相结合的平台,积极推行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社区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

2.督促物业公司加强小区的停车管理。物业管理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引导、规范小区内的停车秩序,有效缓解小区停车难的问题。物业公司在小区消防通道处要设立消防警示标识,并在平时巡逻时发现有乱停乱放行为的,要做好劝导阻止工作。

3.提高物业人员消防知识水平,做好应急预案。各小区物业管理企业通过开展各类培训,切实提高物业人员的消防基本技能。小区物业在消防部门或派出所指导下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在发生火灾后、消防车未到现场之前,物业人员可启动预案,联系私家车主,引导车辆尽快驶离消防车通道。

4.依托消防宣传加强社区居民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将加强消防法制宣传教育和消防逃生自救教育,使更多的群众了解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同时联合消防部门加大违法监管、惩处力度,杜绝私家车停车占用消防车通道的现象。

感谢您对住宅小区消防通道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批评、建议和意见。

 

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928

关于加强住宅小区消防通道管理的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