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印发《沂源县城中村园区村棚户区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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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13XC/2016-1196916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16-03-24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住建局 |
源棚改发〔2016〕1号
关于印发《沂源县城中村园区村棚户区改造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沂源县城中村园区村棚户区改造工作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县城中村园区村棚户区改造指挥部
2016年3月22日
沂源县城中村园区村棚户区改造工作方案
加快全县城中村、园区村和棚户区改造,是建设幸福沂源的重要举措,是优化城市功能布局、改善城市环境、推进城镇化进程、提升城市居民生活品质的必由之路。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成立第一批重点工作指挥部的通知》(源委〔2016〕8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一个总目标、三个着力点”的总体部署,把握国家有关棚户区改造的政策机遇,本着积极稳妥、扎实推进的原则,采取先易后难、压茬进行的方式,通过县指挥部协调调度、县直部门分工负责、镇办村居(或有关单位、企业)和有关开发企业组织实施的办法,发挥政策引领和效益激励作用,充分调动镇办村居(或有关单位、企业)工作积极性,力争通过3至5年的努力,基本完成全县城中村、园区村和棚户区改造任务。
二、任务目标
(一)工作任务:从2016年开始,首批逐步展开9个村(南麻一村、西台村、西鱼台村、东鱼台村、中儒林村、北刘庄村、南麻二村、西埠村、儒林集村)及3个棚户区(合力泰、花园世家、农机公司)等12个项目的改造;打破年度界限,采取压茬进行的方式,积极推进,成熟一个,铺开一个,2018年完成改造任务的80%,到2020年基本完成全县城中村、园区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
(二)工作目标:
1、提升居民生活质量。通过改造,改善居住、生活条件,拓宽就业和增收渠道,提高居民幸福指数。
2、促进村居集体增收。通过改造,给村居配套建设长期收益的固定资产,增强村居集体经济实力。
3、提升城市品位。通过改造,优化城市功能布局,完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优化城市环境,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加快新型城镇化步伐。
三、基本原则
(一)让利于民原则。村居通过改造,拆迁补偿之外增加的固定资产、产生的收益、腾空的土地等权益,均归村居集体所有;村居可以入股分红等形式让村居民从中获得长期收益。
(二)政策导向原则。市级以上出台的优惠政策,即时足额兑现,不拖延、滞后。在此基础上,县里结合实际,同步研究制定出台优惠政策,安排专项资金,鼓励支持城中村、园区村和棚户区改造。
(三)效益激励原则。坚持开发效益最大化,合理布局城市功能,配套城市商服设施。除安置需要外,适度控制商住房开发,努力提高土地利用价值。
(四)大社区安置原则。鼓励整村拆迁,实施整体改造,除确需就地安置外,打破村界,联合建设大社区,择优选址定点规划,水、电、暖、气、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同步建设,打造适宜人居的样板工程,增强城中村、园区村和棚户区改造的吸引力。
(五)产城融合发展原则。坚持项目改造与招商引资同步并重,挖掘传统产业与引进现代产业相结合,多种形式发展村居集体经济,扩大村居人口转移就业,实现强村富民,为村居长远发展稳定提供强有力的产业支撑。
四、职责和任务分工
(一)工程指挥部。
负责城中村、园区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总体谋划、指挥调度、政策落实、配合协调、督查推进、程序把关、政策平衡等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下设三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
工作职责:负责建设环境维护、突发事件处置,指导风险评估,开展督查督办,搞好后勤保障、档案管理、办文办会等内业工作。
2、项目建设组
工作职责:制定城中村、园区村、棚户区改造计划;负责项目规划、大社区(合村并点)方案制定、安置定点、改造成本核算;协助镇办、村居办理立项、环评、土地、规划、建设等手续;组织项目建设,督促、帮助镇办、村居完成安置点的征地及地上附属物清理和补偿工作,确保安置房建设项目顺利实施;负责贷款融资协调,研究启动资金筹措办法;负责对上争取优惠政策,建立项目台账。
3、政策指导组
工作职责:负责政策把关、解释说明和宣传工作;制定相关工作办法、程序、方案等;指导入户发放明白纸、征求被拆迁人意见,按程序指导镇办村居召开拆迁听证会、拆迁动员会;指导协助房屋丈量评估、征收拆迁工作;对镇办拆迁补偿方案审核把关;指导协助镇办、村居依法申请司法强制拆迁。
(二)镇办村居(或有关单位、企业)。
组织实施城中村、园区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包括制定改造方案,做好群众工作,组织风险评估,组织房屋评估,负责拆迁补偿,配合有关开发企业施工建设,研究解决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做好信访稳定等工作。
(三)职能部门。
1、县委考核办:负责对城中村、园区村和棚户区改造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工作绩效考核。
2、县住建局:牵头负责全县城中村、园区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并具体做好改造项目建设手续审批、设计、施工、监理、招标等环节的管理及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3、县房管局:负责全县城中村、园区村和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拆迁政策指导和补偿方案审核把关,指导规范改造项目的后期物业管理。
4、县规划局:负责对全县城中村、园区村和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编制,组织对改造项目规划方案的审查,及时做好安置房的选址定点,及时办理改造项目的规划手续。
5、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研究制定城中村、园区村和棚户区改造建设的土地使用政策,确保土地供应,做好改造项目的地价测算、土地收益核算,及时办理用地手续。
6、县财政局:负责通过县融资平台,为改造项目协调资金信贷支持;负责专项资金使用监管,确保专项资金及时到位、专款专用;研究制定改造项目启动资金筹措办法。
7、县发改局:负责将城中村、园区村和棚户区改造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积极争取扶持资金,及时为改造项目办理立项手续。
8、县城管执法局:负责违法建设的巡查和整治,为城中村、园区村和棚户区改造创造良好环境。
9、县监察局、县审计局:负责城中村、园区村和棚户区改造政策落实和各级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行政监察和跟踪审计,确保规范有序。
10、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按照各自工作职责,为项目建设提供良好法治环境。
11、县直其他部门:在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城中村、园区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包括对上协调解决问题和落实有关优惠政策等。
五、当前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对确定的首批改造项目认真算账分析,进行成本和收益核算,逐项目拿出改造总体方案。
(二)镇办组织指导村居通过入户实测、户主确认和聘请专业人员摄像,对征收拆迁范围内的现状进行固定留存。
(三)制定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有关问题说明和征收拆迁补偿方案通稿。
(四)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严格控制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
(五)做好群众工作,开展民意调研、风险评估,按照“七步走”的办法启动改造项目的决策程序。
(六)确定改造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和大社区规划方案。
(七)落实建设用地指标。
(八)研究启动资金筹措办法。
(九)研究工程建设方案。
六、推进措施
(一)镇村承办制。由镇办负责,在改造村每村设立一个指挥部,抽调工作骨干,专职专用,对评估、拆迁、补偿、房屋安置工作全程负责,协助做好工程建设,既包改造项目推进,也包社会稳定。
(二)部门负责制。按部门工作职能,属于哪个部门的事项,就由哪个部门负责办理,只为办成想办法、不为不办找借口,实行通知单制度,限时办结。需要对上协调的事项,由相关部门牵头对上协调、争取。
(三)统筹协调制。县指挥部统筹全县城中村、园区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掌握面上平衡,做好优惠政策落实、评估补偿标准、拆迁补偿办法、工作程序、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统筹协调工作。
(四)督查督办制。县委组织部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在工作推进中评价考核镇办和相关部门重点工作履职情况,识别和考察参与该项工作的干部工作表现。指挥部办公室对指挥部部署的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并定期形成工作通报,报指挥部全体成员。县维稳办、县信访局负责对改造村居群众工作和社会稳定工作进行督查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