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文稿解读]沂源县城中村园区村棚户区改造工作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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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13XC/2016-5132631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16-03-25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一、制定目的和必要性
加快全县城中村、园区村和棚户区改造,是建设幸福沂源的重要举措,是优化城市功能布局、改善城市环境、推进城镇化进程、提升城市居民生活品质的必由之路。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成立第一批重点工作指挥部的通知》(源委〔2016〕8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二、城中村园区村棚户区改造工作任务
从2016年开始,首批逐步展开9个村(南麻一村、西台村、西鱼台村、东鱼台村、中儒林村、北刘庄村、南麻二村、西埠村、儒林集村)及3个棚户区(合力泰、花园世家、农机公司)等12个项目的改造;打破年度界限,采取压茬进行的方式,积极推进,成熟一个,铺开一个,2018年完成改造任务的80%,到2020年基本完成全县城中村、园区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
三、城中村园区村棚户区改造基本原则
(一)让利于民原则。村居通过改造,拆迁补偿之外增加的固定资产、产生的收益、腾空的土地等权益,均归村居集体所有;村居可以入股分红等形式让村居民从中获得长期收益。
(二)政策导向原则。市级以上出台的优惠政策,即时足额兑现,不拖延、滞后。在此基础上,县里结合实际,同步研究制定出台优惠政策,安排专项资金,鼓励支持城中村、园区村和棚户区改造。
(三)效益激励原则。坚持开发效益最大化,合理布局城市功能,配套城市商服设施。除安置需要外,适度控制商住房开发,努力提高土地利用价值。
(四)大社区安置原则。鼓励整村拆迁,实施整体改造,除确需就地安置外,打破村界,联合建设大社区,择优选址定点规划,水、电、暖、气、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同步建设,打造适宜人居的样板工程,增强城中村、园区村和棚户区改造的吸引力。
(五)产城融合发展原则。坚持项目改造与招商引资同步并重,挖掘传统产业与引进现代产业相结合,多种形式发展村居集体经济,扩大村居人口转移就业,实现强村富民,为村居长远发展稳定提供强有力的产业支撑。
三、工程指挥部职责
工程指挥部负责城中村、园区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总体谋划、指挥调度、政策落实、配合协调、督查推进、程序把关、政策平衡等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项目建设组、政策指导组三个工作组
四、城中村园区村棚户区改造涉及的职能部门
县委考核办、县住建局、县房管局、县规划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城管执法局、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及县直其他部门
五、城中村园区村棚户区改造推进措施
(一)镇村承办制。由镇办负责,在改造村每村设立一个指挥部,抽调工作骨干,专职专用,对评估、拆迁、补偿、房屋安置工作全程负责,协助做好工程建设,既包改造项目推进,也包社会稳定。
(二)部门负责制。按部门工作职能,属于哪个部门的事项,就由哪个部门负责办理,只为办成想办法、不为不办找借口,实行通知单制度,限时办结。需要对上协调的事项,由相关部门牵头对上协调、争取。
(三)统筹协调制。县指挥部统筹全县城中村、园区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掌握面上平衡,做好优惠政策落实、评估补偿标准、拆迁补偿办法、工作程序、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统筹协调工作。
(四)督查督办制。县委组织部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在工作推进中评价考核镇办和相关部门重点工作履职情况,识别和考察参与该项工作的干部工作表现。指挥部办公室对指挥部部署的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并定期形成工作通报,报指挥部全体成员。县维稳办、县信访局负责对改造村居群众工作和社会稳定工作进行督查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