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 【简明问答】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沂源县保障农民工工资从严监管十五条》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13XC/2025-5530529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5-24 发布机构: 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简明问答】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沂源县保障农民工工资从严监管十五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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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平台规范类​​

Q1哪些项目必须纳入监管平台?有没有例外情况?​​

A 施工合同额≥300万元的建设项目必须纳入;

施工合同额300万元以下、作业工期≤3个月或农民工人数<30人的项目可申请免开专用账户,但需提前向住建局备案并留存工资发放记录备查。

Q2平台信息录入有哪些硬杠杠”?​​

A 专用账户开立后5日内必须上传至平台;

工资保证金存储后5日内需同步上传凭证;

二、主体责任类​​

Q3建设单位如何避免被限制新建项目?​​

A 按月足额拨付工资性工程款(合同价22%/月);

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预付款超10%时需30日内投保);

禁止要求施工方垫资或变相拖欠。

Q4总包单位如何落实代发工资​​

A 与分包单位签订《委托支付协议》;

在工程款到账后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

实名制考勤数据作为工资发放唯一依据。

三、监管措施类​​

Q5农民工遭遇欠薪如何快速维权?​​

A 现场查看《维权信息告示牌》,拨打公示电话;

通过安薪之家提交投诉;

主管部门24小时内响应,15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结果。

Q5:主管部门如何开展差别化监管?​​

A 每半年至少评分一次,90分以上通报表扬、适当减少检查;

② 65分以下通报批评、约谈负责人、限制投标;

对恶意欠薪项目,同步查处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