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 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报告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13XC/2026-556319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1-13 发布机构: 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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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沂源县住建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住建领域中心工作,以规范执法行为为重点,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为目标,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见效,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统筹谋划推动,夯实法治建设部署根基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主持召开法治建设专题推进会4次,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复议应诉、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合法合规经营等重点事项,及时解决法治建设推进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印发了《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行动工作目标、整治重点、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三是是统筹融合发展。坚持把法治建设贯穿于城市建设、工程监管、住房保障、行业管理等住建领域重点工作全过程,在城市更新、农村危房改造、建筑市场监管、房地产市场规范等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推进中,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聚焦规范执法,深化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

一是完善备案制度。制定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通过“鲁执法”平台落实检查计划备案制度,按计划开展行政检查活动。二是严格自查自纠。全面梳理行政执法活动,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共梳理执法程序、行政裁量基准适用、涉企检查计划提报等方面问题5个,实行销号整改三是规范执法案卷。对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进行全面评查,重点检查执法程序、法律适用、裁量基准等方面是否规范,对于发现问题 及时督促整改。

(三)聚焦源头化解,扎实推进行政调解工作

一是强化学习培训。组织学习《山东省行政调解办法》,学习掌握建筑工地噪声污染纠纷调解工作规程。二是搭建多元调解平台。整合各执法科室力量,配强调解力量。三是深化调解与执法融合。推行“调解优先、执法兜底”工作模式,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对适宜调解的矛盾纠纷,主动引导当事人通过行政调解化解争议,避免矛盾激化。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合规指导,助力企业依法经营发展

一是完善合规指导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修订和工作职能变化,动态调整行政合规指导事项清单。二是积极开展行政指导。注重采用教育提醒、劝导示范等柔性指导方式,指导企业纠正违法行为,降低违法风险。三是开展法治体检活动。深入开展企业法治体检活动,提示企业在内部管理上不断查遗补漏。

(二)强化普法宣传,营造尊法学法守法氛围

一是压实普法工作责任。制定普法工作计划,明确普法内容、普法对象和普法方式,形成全员参与、全域覆盖的普法工作格局。二是丰富普法宣传形式。结合“宪法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送法进企业、进工地、进社区、进机关”活动12。三是突出重点普法对象。针对住建系统干部职工,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住建领域法律法规纳入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必修内容。

(三)强化监管防控,稳步提升行业管理水平

一是强化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监管。对今年78处在建工地、156个单体、210万平方米建安面积,统一尺度、量化管理、分类施策,总结形成了工地安全、质量、环保一体化良性推进的好用管用新机制。二是多维度筑牢城镇燃气安全防线。召开8次专题会议,联合镇街、燃气企业排查1700余家餐饮单位。三是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随机检查45次,充分利用“鲁执法”平台扫码入企、录入结果,不断提升执法规范性。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存在的不足

1.法治建设基础工作仍有薄弱环节

一是法治队伍专业能力有待提升。全局执法人员虽具备基本执法资格,但部分人员缺乏系统的法律专业培训。二是制度建设针对性不够强。法治建设配套制度措施建设不足,行政执法规范化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法治文化建设氛围不浓厚。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运用法治方式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自觉性不够。

2.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仍需提高

一是执法流程不够细化。部分执法环节操作流程不够具体,存在自由裁量权行使不够规范问题。二是执法监管精准度不足。“风险+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运行不够完善,对企业风险等级的研判不够准确。三是数字执法应用不够深入。部分执法人员对数字执法平台的运用不够熟练,线上办案平台利用率不高

3.法治服务保障能力有待增强

一是普法宣传实效性不强。普法宣传多以发放资料、集中宣讲等传统方式为主,形式单一、内容枯燥,与群众和企业的实际需求结合不够紧密,难以激发受众的学习兴趣,普法效果不够理想。二是矛盾纠纷化解能力不足。住建领域矛盾纠纷复杂多样,涉及面广、专业性强,但调解队伍专业素养不高,缺乏系统的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培训,化解复杂矛盾纠纷的能力有待提升。三是法治营商环境优化仍有空间。部分涉企执法存在“重处罚、轻服务”的倾向,柔性执法运用不够充分。

(二)原因分析

究其原因,有以下三点,一是思想认识存在偏差。部分干部职工未能充分认识到法治建设对住建工作的保障作用,将业务工作与法治建设割裂开来。二是数字执法平台培训不够系统。对平台功能的讲解和实操训练不足,导致执法人员操作能力有待提升。三是调解队伍建设投入不足。缺乏常态化的培训和管理机制,队伍专业素养难以提升。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计划安排

(一)强化法治基础建设,筑牢法治工作根基

一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制定常态化培训计划,采取专题培训、案例研讨、旁听庭审、执法实训等多种方式,开展法律知识和执法技能培训。二是完善制度体系建设。聚焦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快推进制度创新,严格制度执行,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制度的规范和保障作用。三是深化法治文化建设。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将其纳入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的核心内容,推动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开展精准普法活动,针对不同群体的需求,制定个性化普法方案,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监管效能

一是细化执法工作流程。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操作规范,对每个执法环节制定具体的操作标准和流程,明确执法权限、执法责任和工作要求。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确保执法行为公平公正。加强执法文书标准化建设,统一执法文书格式和内容要求,提高执法文书制作质量。二是提升监管精准水平。优化“风险+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实现“精准监管、有效监管”。加强部门协同联动,深化跨部门联合监管,扩大“综合查一次”覆盖范围,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三是深化数字执法应用。积极推广使用“鲁执法”平台行政执法办案模块,通过数字化手段,提升执法效能。

(三)优化法治服务保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提升普法宣传实效。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宣传融入执法全过程,在执法中普法、在普法中执法。二是强化矛盾纠纷化解。加强调解队伍建设,开展调解业务培训,提升调解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调解能力。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行柔性执法,扩大“轻微首违不罚”适用范围,落实涉企执法经济影响评估制度,最大限度降低执法对企业经营的影响。加强涉企服务指导,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合规培训等服务,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提升依法经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