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沂源县住建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3年9月修订)

时间:2023-09-05

《沂源县住建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沂源县住建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需要获得沂源县住建局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沂源县住建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发布的部门文件、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及其他行政文件;政策解读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部门年度工作计划、部门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专项统计报告;年鉴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部门重要会议、活动情况,部门会议解读;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沂源县住建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 公开形式 

   本机关主要通过县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县政府网站网址为 http://www.yiyuan.gov.cn。 

  ●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职责范围内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提出申请

1、书面提交申请。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书面填写《沂源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县政府网站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申请人可向本机关当面递交《申请表》,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寄送《申请表》,寄送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通过政府网站提交申请。县政府网站(www.yiyuan.gov.cn)开通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提交渠道,受理向本单位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会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单位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有关规定执行。

5. 沂源县住建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沂源县振兴西路西首南麻街道办公楼413室

邮政编码:256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241147 传真:0533-3221617

电子信箱:yyxzjj2018@zb.shandong.cn (此邮箱仅供沟通联系使用,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沂源县住建局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为: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址:沂源县振兴西路西首南麻街道办公楼413室

邮政编码:256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241147 传真:0533-3221617

电子信箱:yyxzjj2018@zb.shandong.cn (此邮箱仅供沟通联系使用,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县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受理机构: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振兴路61号

邮政编码:256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228369

传  真:0533-3241418

电子信箱:yyxdsjzx@zb.shandong.cn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沂源县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振兴路61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100

联系电话:0533-3228369

电子信箱:yyxdsjzx@zb.shandong.cn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沂源县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鲁山路89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100

联系电话:0533-3259239

 附件:1.沂源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

 

 

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9月

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30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县住建局扎实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任务,切实做好信息日常发布工作,常态化推动主动公开,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按时做好答复工作,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现结合我局实际,将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办公室联系(地址:沂源县振兴路西首南麻街道办公楼413;邮编:256120;电话:0533-3221617;邮箱:yyxzjj2018@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县住建局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配强工作力量,聚焦聚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狠抓工作落实,加强沟通配合,强化协调调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纵深推进。

(一)主动公开内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通过多种形式累计公开信息773条,其中,通过县政府官方网站发布信息294条,其中政策法规信息24条,公共资源配置34条,重要部署执行公开信息43条,行政执法信息18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21条,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57条,法治建设信息10条,其他类信息87条,具体详见附图;“沂源住建”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78条,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农民日报、大众网、沂源融媒等媒体共发布信息20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10件,比去年增长8件,涉及施工许可证、商品房网签面积、商品房网签套数、物业管理等方面,均依法依规按时做好答复,无收费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工作实际,及时更新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压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及时更新各栏目信息,做到工作开展到哪里,政府信息公开跟进到哪里,实现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助推进,增强政府部门工作透明性。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做好规范性文件发布及清理工作,通过政府网站对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拓宽公众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渠道。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满足公众需求为导向,提高企业便利化水平,围绕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做好信息公示公开,强化人才公寓建设、租赁补贴、惠民政策、公共企事业信息公开力度,实现信息精准推送,促进政府部门工作公平公正。健全保密审查机制,以审慎发布原则,做好信息审核把关,确保发布信息权威性、正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各栏目建设,及时更新栏目信息,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和深度,突出对道路和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建设等重点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信息公开力度。完善政务新媒体建设,用好“沂源住建”,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性和便捷性。加强与官方媒体沟通联系,积极投稿,多渠道、广维度、有力度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城建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点工作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环境氛围,传播正能量。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协调调度,定期督促各科室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召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分析研究,推动落实。印发了《沂源县住建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强力量。组织政务公开培训2次,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务公开工作文件内容,提高思想认识,提升业务能力,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03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县住建局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性、有效性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强化,需要进一步提高公众对政府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和了解。

(二)下步改进措施

是密切沟通,形成合力。加强与业务科室之间的联系,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局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同部署、同督促、同落实、同推进,强化财政预决算信息、行政执法信息、政策规范性文件信息、住房保障、重大建设项目实施等领域公开力度。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断总结提炼,突破提升,推陈出新,深化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让公众“看得见、易获取、能参与、好监督”。三是对标学习先进,对照典型做法、优秀案例,查找不足,不断改进,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群众,服务社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方面,2023年县住建局不存在因信息处理收取相关费用的情况。

二是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2023年县住建局按照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工作,认真落实各项要求,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切实做好整改,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三是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3年,县住建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8件,办理率100%均为依申请公开

四是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建立月通报制度,每月定期对机关各科室、所属各单位上报信息情况进行通报,强化落实推进,并将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五是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六是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是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30

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县住建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工作,加强政府信息管理,顺利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现结合我局实际,将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办公室联系(地址:沂源县振兴路西首南麻街道办公楼413;邮编:256120;电话:0533-3221617;邮箱:yyxzjj2018@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县住建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采取有力举措,优化机制,狠抓工作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2022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要求,县住建局落实落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拓宽政务公开工作渠道,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和形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工作实效。

(一)主动公开内容

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职能、机构设置、联系方式、领导信息等相关信息。及时更新政策法规、部门会议、住房保障、危房改造、财政预决算、行政执法、公共监管等栏目信息,及时更新维护政府网站。将功夫花在日常,加强政府信息日常发布工作,满足群众获取政府信息需求,提高服务群众便利化水平。2022年,通过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共176条,其中政策法规信息16条,重要部署执行公开信息27条,建议提案办理信息18条,住房保障信息10条,行政执法信息22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18条,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25条,其他类信息4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县住建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优化受理、登记、办理、审核、答复流程,严格程序,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全年共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件,均按照法定时限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强化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政府信息发布机制,以满足公众需求为导向,精准推送政府信息,满足公众获取政府信息需求,及时公开惠民惠企政策,深化政策解读,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到达率。加大重要部署执行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力度,通过政务公开方式提升部门工作规范性、标准化水平,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助推进,不断推动住建领域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重点任务顺利完成。及时公开住房保障、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等涉及民生问题、社会关注度较高、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信息。强化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公开执法机构、执法人员、执法事项、执法结果等信息,实现行政执法规范化、透明化,推进法治建设进程。严格政府信息审核把关,对涉密信息不予公开,对敏感信息进行脱敏化处理,做好个人信息保护。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沂源县住建局主要依托政府官方网站发布政府信息,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完善各栏目建设,创建“公共企事业单位”栏目,动态维护政府网站各栏目信息,不断提升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服务体验。今年,开设“沂源住建”政务公众号,创建“消息推送”“视频号”“服务”功能,推送144篇信息,发布23个视频,不断拓宽了公开渠道,提高群众获取信息便捷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实际变动情况,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设在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各科室明确一名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对接和任务落实工作。各科室相互配合,团结协作,全面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力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把握,学习落实上级有关政务公开工作安排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学习培训,统一思想认识,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思想重视程度,进一步压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609.1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务公开广度和深度仍需进一步拓展。虽然今年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涉及政策解读、公众参与、会议开放、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方面,当前政务公开工作与上级要求、与群众期望仍有一定差距。

2.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协调力度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设在办公室,办公室牵头负责具体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具体工作人员身兼数职,事务繁忙,部分工作人员主动公开意识不强,整体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3.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有待进一步增强。政策解读思想重视程度需要进一步提升,解读形式、内容需要进一步丰富,公众参与、政民互动有待进一步强化。

(二)改进情况

县住建局深入贯彻执行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补短板,强弱项,加快问题整改力度,落实整改责任,逐项销号管理,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主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

1.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根据法律规定、职能变化动态调整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扩展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专人负责,专人督促落实,做好政府信息维护、更新。严格审核把关,做好政府信息日常检查,杜绝文字错误、内容纰漏、涉密信息泄露问题。

2.进一步开展多样化业务培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体系,丰富培训内容、形式,积极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提高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3.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领导带头解读,提升解读思想重视程度,充分运用图标图解、音频视频方式,提高政策解读效果。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门栏目做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公开工作,积极对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作出回应。综合运用依申请公开、政务微信留言、政府网站“重大决策预公开”栏目,做好对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社会热点问题答复反馈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费情况

本年度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2.落实上级工作方案情况

2022年,沂源县政府按照《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源政办字〔2022〕20号)相关要求,着力加强重要部署执行、住房保障、危房改造、“双随机、一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夯实政务公开基础。强化“管业务就要管公开”的理念,将业务工作与政务公开工作同步部署、同步落实,项目化、清单化、时序化扎实推进,实现政务公开工作突破提升。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县住建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20件,比去年同比减少了20%,其中人大代表建议8件,比去年减少了5件,政协委员提案12件,与去年数量相同。人大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反映的问题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建议提案7件,二是加强老旧小区、新建小区基础设施建设建议提案6件,三是健全物业管理体制,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建议提案5件,四是强化黑臭水体治理,加快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建设建议提案1件,五是强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监管建议提案1件。这些意见和建议表现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对住建领域工作关心与重视,充分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心声和诉求。我局高度重视建议提案的答复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分解任务,压实责任,认真研究解决问题对策,精心筹划,不断健全完善机制体制,采取坚决有力举措,对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馈的问题,有效进行反馈回应,提高公众满意度,实现办复率100%。

4.创新情况

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满足公众需求为导向,秉承服务为民理念,增设“公共企事业单位”栏目,及时发布供气供热企业单位概况、价格收费、安全警示、便民公告、咨询投诉等重点民生信息,为群众查询所需信息提供便利便捷。创建“沂源住建”政务公众号,开设“政府公开”专栏,发布便民服务信息,在政务公开渠道、精准推送、便捷使用上进行了积极探索。

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6

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县住建局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顺利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按照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将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县住建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1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县住建局坚决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补短板,强弱项,将政务公开工作纵深推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一)主动公开内容

全面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根据我局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情况,及时更新发布机关职能、机构设置、联系方式、领导信息等相关信息。紧密围绕市政工程建设、危房改造、住房保障、建筑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等重点工作、重大项目,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时高效做好政务信息发布工作。2021年,通过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共20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县住建局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案件共8起,主要内容为住房建设领域的相关信息,均依法依规及时答复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不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在建章立制上下足功夫,坚决落实,抓出成效。加强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栏目建设,编制完善今年的部门信息公开指南,及时发布对应栏目。根据年度重点工作和实际情况,编制完善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提升目录内容规范性水平。将审定把关放在重要位置,严格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确保发布信息规范、准确、无错别字,提高信息发布质量,保证政府信息发布权威性、严肃性、规范性,同时做好保密工作,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敏感信息,不予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坚定不移抓严抓细抓实,强化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定期发布信息,及时更新各栏目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在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强化责任分工,加快任务落实。每年举办2次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积极参加县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为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提供坚强保障。从工作机制、制度完善、人员配备上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995.1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务公开工作力量薄弱。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繁杂、涉及科室较多、业务范围较广,协调工作量大。政务公开工作具体工作人员往往都是兼职,人少事多,疲于应付,难以保证政务公开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2.文件、会议解读质量有待提高。对政府常务会议议题解读、对部门文件、规范性文件的解读质量不高,解读不及时,未能与正式文件同步发布。解读形式较为单一,缺乏新颖性、独特性、丰富性。

3.各科室之间配合力度不够。政务公开工作不仅是办公室分内工作,由办公室牵头负责,调度收集汇总信息数据,而且与各科室紧密相关,大部分信息由各科室产生、制作。各科室之间沟通协调有待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县住建局不断对标先进,学习标杆,提高标准,看亮点,查不足,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目标导向”,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将政务公开工作迈向新台阶。主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放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上。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不断配强力量,明确分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保密制度、备案制度、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制度,并抓好落实,在建章立制、制度执行上下足功夫。

2.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充分发挥主观性、能动性、创造力,不断解放思想,创新思路。着力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大力提升解读材料质量,致力于提升解读形式内容丰富性,及时高效完成各项解读工作任务。

3.密切联系,形成合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的工程,需要各部门、各科室加以配合、团结一致。各单位、各科室之间要相互协作,认真对待,互通互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努力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纵深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2.落实上级工作要点情况

2021年,沂源县住建局按照《2021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源政办字〔2021〕21号)相关要求,及时更新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不断健全部门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政府网站更新维护,做好信息日常发布工作。进一步健全机制,配强力量,将业务工作与政务工作公开工作有效衔接,大力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县住建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25件,比去年同比增加了66.7%,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3件,比去年增加了11件,政协委员提案12件,比去年减少了7.7%。人大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反映的问题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加强物业管理、完善小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建议提案7件,二是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品质建议提案11件,三是加强棚户区改造建议提案3件,四是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建议提案3件,加强建材、装饰装修材料的市场管理提案1件。这些意见和建议表现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对住建领域工作关心与重视,充分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心声和诉求。我局高度重视建议提案的答复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对建议提案答复工作进行任务分解,明确具体承办科室和人员。认真研究对策,积极采取切实可行举措,对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馈的问题,有效进行反馈回应,提高公众满意度,实现办复率100%。

沂源县住建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6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的要求,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1月1日始,至2020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县住建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筹划,认真组织实施,成立了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信息公开专责人员任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依法依规对我单位机构职能、行政执法、提案建议、住房保障、危房改造等方面信息进行公开,确保各项工作公开透明,主动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与批评。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采取行之有效的举措,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内容

2020年县住建局共计主动公开信息162,其中机构职能3条,政策法规28条,住房保障信息17条,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7条。

1.做好常规信息公开工作

根据要求,对机构职能、部门文件、政策解读、部门会议、规划计划、市政服务等信息实时更新,补充完善。2020年县住建局根据机构改革要求,对照“三定”规定的要求,编制并公布了《沂源县住建局职责任务清单》,对单位机构职能、职责任务实施动态调整,对领导分工情况进行及时更新,做到分工明确,权责统一,高效联动。对部门文件、部门会议内容进行公开,及时对部门文件、部门所制定的政策进行解读并关联。

 

2.做好重大项目、重点工程信息公开工作

立足于本单位职能定位,结合自身特点,做好城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布涉及社会公益的城市道路扩建手续办理、完成进度、质量监管等信息。对2020年危房改造政策措施、工作进展、决策部署相关信息进行更新补充,将危房改造工作透明化,确保危房改造政策执行到位。及时更新住房保障相关信息,公布我县人才公寓建设情况、房源信息、管理办法、分配方法、选房结果。

3.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2020年县住建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15件,比去年同比减少了31.8%,其中人大代表建议2件,比去年减少了50%,政协委员提案13件,比去年减少了27.8%。人大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反映的问题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加强物业管理、完善小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建议提案3件,二是加强城市建设、提升城市品质提升建议提案10件,三是加强农村建设、保护农村环境建议提案1件,四是征地拆迁的建议提案1件。这些意见和建议表现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对住建领域工作关心与重视,充分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心声和诉求。我局高度重视建议提案的答复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将建议提案进行分类,进行任务分解,将任务落实到具体承办科室,组织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举措,认真对待每一项建议提案。认真及时回复建议提案,努力争取获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满意,公众满意,注重工作实效,实现办复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县住建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6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答复申请人,能公开的信息按照申请人要求的方式、形式、途径予以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县住建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管理,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安排专人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各项工作,加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落实。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推进、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监督检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构建目标统一、分工明确的长效协同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孙洪成  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吕在春 县住建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员:姚冒才  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

        刘振泉 县住建局团委书记

        仇广宇 县住建局工作人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更新维护工作,及时在政府官网、融公开平台上传最新信息,切实做好技术性工作,完善平台各项服务功能,努力给民众提供良好的服务体验。

(五)监督保障情况

  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7

-22

19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2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思想重视程度不够,未能及时发布履行部门职责、住建领域工作进展情况相关信息。

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发布目录错误,目录设置不全,信息内容较为散乱,公众查找所需的信息较为困难。

政府信息公开任务繁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配备不足,具体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2.改进情况

2021年县住建局将全面贯彻国务院、省、市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切实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完成时限,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提高思想认识,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提高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重视程度,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目标任务,分工明确,由专人负责协调汇集各业务科室制作和产生的政府信息,及时将信息上传至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注意数据信息上传的及时、准确、真实、有效,切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按照要求,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将政府信息准确放置在对应的目录,力求做到政府信息目录清晰、一目了然、规范有序。对空白的目录及时补充更新,对于出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到位,及时反馈。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要紧盯考核的指挥棒,严格落实职责任务,全面梳理短板弱项,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意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向更高层阶。

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知识学习培训力度,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法律规范,认真学习国务院、省、市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工作要点、标准要求。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配备充足的人员,致力于打造一支专业能力强、责任感较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提高具体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业务素养,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25日

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16

 

                 沂源县住建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始,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iyuan.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内容

县住建局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信息公开专责人员任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依法依规对我单位机构职能、提案建议、重点领域等方面信息进行公开,确保各项工作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2019年县住建局共计主动公开信息35条,其中机构职能、领导分工信息2条,部门会议信息2条,人大政协提案建议22条,政策解读信息1条,重点领域公开信息7条,重大决策公开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无。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

成立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组  长:孙洪成  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吕在春 县住建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成  员:姚冒才  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

        刘振泉 县住建局团委书记

        仇广宇 县住建局工作人员


(五)监督保障情况

  无。

(六)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9年共公开人大政协提案建议2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

①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思想重视程度不够,存在未及时

公开相关信息的情况。

②需公开的相关信息未按要求发布在规定的栏目内,导

致查找困难。

    ③发布文字格式存在不规范现象。

 2、改进情况

①思想上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日常工作认真做好,确保不遗漏任何需要公开的事项。

②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将公开信息经主要负责人严格把关后,发布到规定的栏目内,防止出现群众信息查找不便的问题。同时,以规范的格式、字体发布信息,保证信息准确可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沂源县住建局

附件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县房地产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3-20

 

县房地产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年,县房地产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有关文件要求,立足本职职能,强化工作责任,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工作透明度。现报告如下:

一、工作概述

2018年,县房地产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通过政府网站、“三务”公开栏、新闻媒体、上街进社区宣传等4种公开类型,深入落实静态与动态信息相结合的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不断加强了重点领域和重要工作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为主要公开平台,先后公开政府信息39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3条,依申请公开1条。扎实做好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与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二、具体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

县房地产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专职科室信息科统筹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完善制度建设。根据县信息中心安排,制定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及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年内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方式方法、时间安排等事项,保证了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扎实开展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扎实开展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重点从2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一是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在县政府网站开辟了住房保障专栏,严格落实信息管理员信息整理、审核、发布及反馈等责任,今年通过政府网站共发布各类住房保障信息23条,加强了信息公开的有效性和实效性;二是推进公共财政预决算公开。2018, 我局在财政部门批复预决算后第一时间面向社会公开了部门预算和上一年度部门决算。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是认真做好静态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府网站和局政务公开栏主动公开了机构概况、业务范围、领导分工、内设机构、行政许可事项等情况,在办公区大厅内设置了业务导示牌,在窗口单位明显位置公开了业务工作流程,便于群众快速直观了解我单位的基本情况、职能范围、办事流程等信息,同时也扩大了社会监督,增强了干部职工的自我约束意识,强化了作风建设。

二是及时公开动态信息。县房地产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涉及的动态信息主要包括:政策法律、民生信息、财务收支、工作动态等内容。2018年,我局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为主要公开平台,先后公开机构职能3条、规划计划2条、政策法规信息20条、物业管理信息4条、市场管理信息4条、住房保障信息(住房租赁补贴,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23条、财务预算决算4次、统计数据2条。基本做到了信息公开常态化、制度化。

(四)建立完善了信息公开平台

根据实际需要,进一步畅通了信息公开4大渠道:一是县政府网站公开;二是在办公区大厅建设了“三务”公开栏公开;三是根据工作安排进居民小区、上街设立宣传站,通过宣传公开信息;四是通过内参、简报、新闻媒体公开。通过以上措施,我局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信息公开渠道,信息公开工作步入常态化。

(五)高度重视保密、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建立并落实了局长总负责、分管领导组织协调、具体科室和专门审查人员具体负责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发布严格履行审签手续,填报《信息保密审查签发单》。具体科室在“自审”和“送审”基础上,交由专门审查人员进行最终审查,分管领导签发确认。二是加大日常督查力度。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对4大公开平台的信息逐条进行检查,确保了信息发布的准确、规范。三是加强了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全年接受培训4场次,32人次,提高了信息公开专职人员和兼职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六)其他工作

2018年县房地产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通过县信息中心收到群众信息公开申请诉求1件,已按要求及时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没有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不存在被举报投诉等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制度不够完善。对固定公开渠道公开信息的日常更新、维护跟不上,有些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差;二是信息公开渠道还不够完善。目前县房地产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虽然已经建立了多种信息公开渠道,但是缺乏有影响力的公开方式,2013年我们在沂源党政信息网建设“住房保障”专栏,收到了较好效果,但是后来网站改版取消了,目前的住房保障信息公开都是在县政府网站三级子目录下公开,影响公开效果。

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明确信息公开计划。根据2019年工作安排,提早制定明年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和方案,明确年度信息公开主要项目、内容、方式、时间安排等事项,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二是推进政府信息有效公开。网站是信息共享的平台,更是公开信息的有力载体。2019年我们要在继续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的同时,积极在微信、政务微博等平台建立专门的信息公开窗口,便于方便及时的公开信息,进一步增强各类信息公开的灵活性、时效性。三是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从本单位内部抽调人员组成信息公开队伍,适当开展专业化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保证信息公开工作有专人管理、有专人办理。四是保障信息公开效果。根据县信息中心要求,结合我局年度信息公开计划,一方面要加强信息公开,实现信息公开常态化;另一方面要做好信息公开内容筛查,防止为了公开而公开,使公开内容贴合形势发展,贴近群众需要,保证信息公开社会效益最大化。

 

 

县房地产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一九年一月十六日

2018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县房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3-06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2017年,县房管局立足本职职能,加强监督检查,积极稳步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现向社会公布县房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如下:

一、工作概述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为打造阳光房管不断强化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措施,进一步提高了工作透明度。2017年,我局通过政府网站、三务公开栏等5大信息公开平台,深入落实静态与动态信息相结合的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不断加强了重点领域和重要工作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为主要公开平台,先后公开住房保障信息52条,包括政策法规15条、公示公告29条、工作动态8条。扎实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与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二、具体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统筹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完善制度建设。根据县信息中心安排,制定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及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年内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方式方法、时间安排等事项,保证了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扎实开展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扎实开展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重点从2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一是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在县政府网站开辟了住房保障专栏,严格落实信息管理员信息整理、审核、发布及反馈等责任,今年通过政府网站共发布保障性住房宣传提纲、认购认租办法、房源信息、廉租住房补贴发放明细等信息52条,加强了信息公开的有效性和实效性;二是推进公共财政预决算公开。2017, 我局在财政部门批复预决算后第一时间面向社会公开了部门预算和上一年度部门决算。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是认真做好静态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府网站和局政务公开栏主动公开了机构概况、业务范围、领导分工、内设机构、行政许可事项等情况,在办公区大厅内设置了业务导示牌,在窗口单位明显位置公开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便于群众快速直观了解我单位的基本情况、职能范围、办事流程等信息,同时也扩大了社会监督,增强了干部职工的自我约束意识,强化了作风建设。

二是及时公开动态信息。我局涉及的动态信息主要包括:政策法律、民生信息、财务收支、工作动态等内容。2017年,我局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为主要公开平台,先后公开机构职能3条、规划计划2条、政策法规信息20条、物业管理信息4条、市场管理信息4条、住房保障信息(住房租赁补贴,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37条、财务预算决算4次、统计数据2条。基本做到了信息公开常态化、制度化。

三是进权力运行信息公开。2017年我局按照县编办、法制办要求,认真梳理完成了行政审批、行政处罚、服务事项等清理、编制工作,对保留的1项行政审批事项,详细公开了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审批时限、收费情况等。

(四)建立完善了信息公开平台

根据实际需要,进一步畅通了信息公开5大渠道:一是县政府网站公开;二是在办公区大厅建设了三务公开栏公开;三是根据工作安排进居民小区、上街设立宣传站,通过宣传公开信息;四通过市房管局淄博房产公开;五是通过内参、简报、新闻媒体公开。通过以上措施,我局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信息公开渠道,信息公开工作步入常态化。

(五)高度重视保密、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建立并落实了局长总负责、分管领导组织协调、具体科室和专门审查人员具体负责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发布严格履行审签手续,填报《信息保密审查签发单》。具体科室在自审送审基础上,交由专门审查人员进行最终审查,分管领导签发确认。二是加大日常督查力度。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对5大公开平台的信息逐条进行检查,确保了信息发布的准确、规范。

(六)其他工作

2017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收到群众信息公开申请诉求,不存在收费及减免、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制度不够完善。对固定公开渠道公开信息的日常更新、维护跟不上,有些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差;二是信息公开渠道还不够完善。目前我局虽然已经建立了多种信息公开渠道,但是缺乏有影响力的公开方式,2013年我们在沂源党政信息网建设住房保障专栏,收到了较好效果,但是后来网站改版取消了,目前的住房保障信息公开都是在县政府网站三级子目录下公开,影响公开效果。

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明确信息公开计划。根据2018年工作安排,提早制定明年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和方案,明确年度信息公开主要项目、内容、方式、时间安排等事项,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二是推进政府信息有效公开。网站是信息共享的平台,更是公开信息的有力载体。2018年我们要在继续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的同时,建设自己的网站,便于方便及时的公开信息,进一步增强各类信息公开的灵活性、时效性。三是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从本单位内部抽调人员组成信息公开队伍,适当开展专业化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保证信息公开工作有专人管理、有专人办理。四是保障信息公开效果。根据县信息中心要求,结合我局年度信息公开计划,一方面要加强信息公开,实现信息公开常态化;另一方面要做好信息公开内容筛查,防止为了公开而公开,使公开内容贴合形势发展,贴近群众需要,保证信息公开社会效益最大化。

 

 

 

一八年三月五日

2017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附表.doc

县房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4-01

县房管局2015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6-02-24

县房管局2015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附件:附件下载:2015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