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YYDR—2021—0010009

 

沂源县人民政府

关于划定瓦日铁路(隧道部分)安全保护区的公告

 

为依法做好铁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工作,确保铁路运输和人民群众安全,根据《山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铁路隧道结构外、地下车站结构外沿线向外五十米的区域,一并纳入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规定,现将瓦日铁路(隧道部分)安全保护区划定公告如下

一、瓦日铁路(隧道部分)安全保护区划范围

 

线名

隧道名

行别

线路起止里程

全长

自铁路隧道结构外侧

起向外距离(米)

所属乡镇

线路左侧

线路右侧

瓦 日

许村

K1083+093-K1083+873

780

50

50

鲁村镇

瓦 日

大田庄1号

K1084+514-K1086+804

2290

50

50

南麻街道

瓦 日

大田庄2号

K1088+251-K1088+749

498

50

50

南麻街道

瓦 日

太平庄

K1093+213-K1095+744

2531

50

50

南麻街道

瓦 日

山河村

K1095+949-K1097+750

1801

50

50

燕崖镇

瓦 日

燕崖村

K1098+236-K1100+006

1770

50

50

燕崖镇

瓦 日

大洪峪

K1104+425-K1104+669

244

50

50

燕崖镇

瓦 日

朱家泉

K1105+031-K1105+342

311

50

50

中庄镇

瓦 日

东虎楼

K1108+285-K1109+551

1266

50

50

东里镇

瓦 日

打虎峪

K1113+021-K1113+713

692

50

50

东里镇

瓦 日

东安

K1113+966-K1116+872

2906

50

50

东里镇

二、铁路运输企业将在瓦日铁路(隧道部分)安全保护区内进行勘界、绘制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平面图,并根据平面图开展标桩设立等工作,沿线有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和人民群众要给予支持和配合。

三、各级各有关部门及新闻媒体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车、过街标语等方式,对瓦日铁路(隧道部分)安全保护区划定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引导相关单位和群众在铁路沿线从事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时,严格遵守《山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四、鼓励社会各界对在瓦日铁路(隧道部分)安全保护区从事违法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5332343569。

五、本公告自2021年12月2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22日。

特此公告。

 

 沂源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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