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文稿解读】《沂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瓦日铁路 (隧道部分)安全保护区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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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3130158447/2021-5217517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1-12-25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政府办公室 |
12月24日,沂源县人民政府印发《沂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瓦日铁路(隧道部分)安全保护区的公告》,现将有关政策要点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背景:
瓦日铁路铁路途经我县鲁村镇、南麻镇、燕崖镇、中庄镇、石桥镇、东里镇,我县范围内线路里程约为51千米,为确保铁路运输安全,提出瓦日铁路(隧道部分)安全保护区划定。
二、文件要求、目标
文件要求:1、在瓦日铁路(隧道部分)安全保护区划定后,铁路运输企业将进行勘界,绘制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平面图,并根据平面图设立标桩。铁路沿线有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和人民群众要给与支持和配合。
2、各企事业单位、组织和人民群众在铁路沿线从事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时,要遵守《山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3、各级各有关部门及新闻媒体多方式加大对瓦日铁路(隧道部分)安全保护区划定工作的宣传力度。
文件目标:加强各部门配合,做好铁路沿线村庄设施建设及巡查,加强铁路安全管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出台改文件旨在确保全县范围内铁路运行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四、文件执行范围及执行标准
执行范围:鲁村镇、南麻街道、燕崖镇、中庄镇、东里镇五个镇办包含瓦日铁路包括许村隧道、大田庄隧道在内的11条隧道共涉及村庄隧道,自铁路隧道结构外侧起向外距离50米范围内。
执行标准:按照《山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铁路隧道结构外、地下车站结构外沿线向外五十米的区域,一并纳入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规定执行。
五、关键词解释
安全保护区:在本公告内特指瓦日铁路在沂源县内的11个隧道部分左右两侧各50米范围的区域。铁路安全保护区不涉及土地属权问题,仅用来保障铁路运输安全设置的特定区域,在此区域内禁止从事各种危及铁路安全的事项。2021年5月1日起实行的《山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中队铁路沿线安全给予了最新规定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