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文稿解读】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源县2022年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233130158447/2022-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6-25 发布机构: 沂源县政府办公室

【文稿解读】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源县2022年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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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案》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淄博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公告(第8号)》确定的2022年度全重大民生实事项目建设目标任务和淄博市委、市政府《淄博市减碳降碳十大行动工作方案》(淄办发电〔202193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快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制定《沂源县2022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在编制过程中,县发展改革局深入开展了实地调研,以书面形式先后征求了13个镇办、开发区和13个县直部门单位的意见建议,严格履行了政府重大决策程序。

二、《方案》出台意义

加快推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是当前重要的民生工作,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属智慧能源基础设施,是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的重要助推力量。对加快我电动汽车普及,解决我县电动汽车充电难题,提高居民电动汽车充电便利度和充电运营公共服务水平,促进交通能源清洁化。

、惠民利民举措

(一)积极推动居民区充电桩建设。新建居民小区停车位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在老旧小区改造中,对具备条件的小区增加停车位,建设充电桩,逐步扩大既有小区充电基础设施覆盖率。

(二)加快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公共充电桩建设。加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满足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三)推动公共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加快公共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改造,既有社会公共停车场、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停车场、交通枢纽停车场等停车区域,按不低于15%充电基础设施停车位配建比例改建、扩建以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公用充电基础设施。

(四)加快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定点定线运行的公共服务领域电动汽车,优先在枢纽站、首尾站停车场配建充电基础设施,在道路沿途、公交站点因地制宜布局建设快速补电点。非定点定线运行的公共服务领域电动汽车,挖掘内部停车场站资源,与城公共充电基础设施高效互补。支持利用符合条件的加油站、加气站、加氢站等站点网络改扩建成具有充电功能的综合能源港。

(五)推动旅游景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内国家A级旅游景区应结合实际按需建设充电基础设施,4A级以上旅游景区应设立电动汽车专用充电区域。

    (六)加强配套电网建设保障。电网企业要做好电网规划与充电设施规划的衔接,加大配套电网建设投入,合理预留高压、大功率充电保障能力。

四、相关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各牵头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充电基础设施状况的梳理分析,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二)组织验收考核

建立年度考核制度。各建设单位完成规定的数量任务后,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供电公司等部门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报市发改委备案。充电桩建设工作纳入年度考核。

 

联系人:县发改局  联系方式:3241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