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文稿解读】沂源县电力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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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3130158447/2019-1708907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19-05-15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政府办公室 |
为全面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形成务实高效、权责清晰的监管体系,防止出现部门安全监管缺位、职责不清等问题,有效实施全县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电力事故,保障全县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我县出台了《沂源县电力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共七条。第一条是本办法的制定依据和目的及必要性;第二条是本办法适用的范围;第三条是落实电力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原则;第四条是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第五条是沂源县电力行业监管部门监管职责第六条是对电力企业的监管措施;第七条是本办法的施行时间。
本《办法》对有效实施全县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电力事故,保障全县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具有重要意义。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源县电力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