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专家解读】沂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沂源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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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3130158447/2024-5459396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3-15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发挥政府对土地市场宏观调控作用,强化土地供应管理,立足保护资源、保持发展、保障民生,优化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和空间布局,切实保障我县各项建设用地供应,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原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要求,结合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参考历年实际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二、工作要求、目标
节约集约用地,严格保护耕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优化土地供应结构,优先保障民生项目、重点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保障性住房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用地;优化土地供应空间布局,提升城市品质,增强区域发展活力和城市承载力。
三、文件依据
原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执行标准
2024年计划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
五、惠民利民举措
(一)总量控制与节约集约利用
控制建设用地总量:通过合理设定年度国有建设用地的供应总量,防止土地资源的过度开发和浪费,促进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
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切实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逐步建立起以供应引导需求的新机制。
(二)区域分配与均衡发展
充分考虑区域发展需求和特点:根据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合理分配建设用地指标,促进区域间均衡发展。
加大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的用地保障:对于经济发展支撑项目、招商引资、重点工程项目和优势产业等,加大土地供应力度,充分保障其用地需求。
(三)用途划分与需求满足
明确建设用地的具体用途:对建设用地的具体用途进行划分,包括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等,以满足城市发展和居民生活的多样化需求。
优先保障民生工程用地:在计划编制中,优先保障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重点加大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切实稳定住房价格。
(四)政策引导与市场配置
结合当前土地利用政策:在制定供应计划时,结合当前的土地利用政策,对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土地出让收益使用等方面进行规定,以引导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市场化配置。
探索多种供地方式:如弹性出让、先租后让和长期租赁等,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多方位保障用地需求。
(五)监管与信息公开
加强监管力度:对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严格监管,确保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及时公开信息:将供应计划及其执行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提高土地供应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通过以上举措的实施,可以确保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制定和执行更加科学、合理和有效,进一步促进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六、注意事项
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应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供应计划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还要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和用地需求,确保供应计划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制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工作,需要充分考虑各种因素,确保计划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同时,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计划的顺利实施和有效执行,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七、关键词解释
(一)国有建设用地:
定义:指国家所有的、用于建设的土地,包括已经开发的建设用地和尚未开发但规划为建设用地的土地。
特点:具有国家所有性,且主要用于城市、农村和各类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
(二)供应计划:县人民政府在年度内对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做出的总体安排。
(三)供应总量控制:
定义:为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对年度内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总量进行限制。
考量因素:包括城市化进程、基础设施建设、工业用地需求等因素的综合考量。
(四)区域分配:
定义:根据各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合理分配建设用地指标,以促进区域间均衡发展。
方法:通过科学预测和规划,确保各地区获得与其发展需求相匹配的建设用地资源。
(五)政策引导:
定义:通过制定和执行相关政策,引导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市场化配置。
内容: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土地出让收益使用等方面的规定。
(六)实施保障:
定义:为确保供应计划的顺利实施和有效执行,采取的一系列保障措施。
措施:包括加强服务、协调配合、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工作。
八、解读人
沂源县自然资源局 调查测绘和登记利用科 王富华 联系电话:0533-3223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