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专家解读】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源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工作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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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3130158447/2023-5401245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6-27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一、什么是“创卫”?
近年来,我县深入开展国家卫生县创建工作,城市面貌焕然一新,市容环境显著改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大幅提升,创城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当前,创建国家卫生县进入全面攻坚阶段,市容环境需要我们长期保持。“创卫”最早起源于1989年10月,全国爱卫会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以改善城市卫生面貌,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在全国开展了卫生城市检查评比活动,从此拉开了“创卫”工作的序幕。“创卫”实质上是创建国家卫生城镇的简称。它主要包括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乡、镇)”,其中国家卫生城市由全国爱卫办组织评审,国家卫生县(乡、镇)由全国爱卫会委托各省级爱卫会组织评审,全国爱卫办抽查确认。创建国家卫生城镇是一张含金量极高的城市名片,是评价和反映一个城镇综合管理水平和卫生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
国家卫生城市每三年为一复审周期,每个复审周期内每季度随机抽查一定数量的国家卫生城市,三年实现全覆盖。复审成绩由线上评估、现场评估(明查或暗访)和群众满意率三部分组成,得分率大于80%且现场评估得分率大于75%为达标;未达标的城市本周期内再次复审,仍不合格者,将直接撤销命名。
四、作为市民,我们能为“创卫”做什么?
五、创卫工作中,我们应该做什么?
1、加强公共卫生意识,保持市容环境整洁;遵守社会公德,共同维护公共秩序;
2、倡导正气,加强社会监督;积极举报城市脏、乱、差现象,主动劝阻和投诉损害公共卫生、市政设施的行为;
3、积极参加“创卫”宣传、环境治理、除害防病、卫生清扫、植树绿化等活动,营造良好的“创卫”氛围;
4、注重个人文明形象,待人礼貌,互助友爱;公共场所不吸烟,不大声喧哗,不当众挖鼻孔、擤鼻涕,咳嗽、打喷嚏时要掩上口鼻;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勤洗手,勤洗澡,勤漱口,勤刷牙,勤剪指甲,勤洗衣服;
5、讲究饮食营养卫生,防止病从口入,不销售、不食用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拒绝马路餐桌;
6、积极参与健康教育和卫生知识培训,提高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
7、保持居室、房前屋后的整洁卫生;保持室内、楼道整洁卫生,及时清除垃圾、积水,消灭″四害″—老鼠、蚊子、苍蝇、蟑螂,不违章饲养畜禽;
8、共同维护单位、社区的整洁卫生;单位院内和居民区内不违章建筑,车辆摆放整齐;
9、做到“十不”:不乱倒垃圾,不乱排污水,不随地吐痰,不随地大小便,不乱挂衣物,不乱画乱贴,不乱堆乱放,不乱设摊点,不占道经营,不在公共场所吸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