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简明问答】沂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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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3130158447/2022-5393542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11-03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稿解读】沂源县人民政府
关于划定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的通告
一、制定该文件的依据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水利部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山东省水文管理办法》《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水文工作的意见》(淄政办字〔2020〕91号)制定的该文件。
二、朱家庄水文站有哪些水文监测设施?
朱家庄水文站主要有以下水文监测设施,包括生产业务用房1处及院落附属设施、水位计室1处、压力式水位计1处、直立式水尺3根、自行走缆道雷达测流设施1处、水文图像接收设施5处、供电设施2处、通讯线路2处、水准点5个、断面桩2个、测站标志1个、观测道路及台阶1处。
三、为什么要制定该文件?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制定该文件是为了加强水文设施设备管理,确保水文设施设备不受破坏,保护水文监测设施和监测环境,确保监测数据准确、可靠、及时而划定的充分发挥水文工作在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和水生态保护中的重要作用而发布的。
划定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是贯彻落实法律法规的要求,是保障水文监测数据准确、可靠、及时的重要举措,也是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需要。
四、主要内容有什么?
通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明确水文监测设施。包括水位计、水尺、断面桩、测站标志等水文站监测设施。
二是划定水文监测河段周围环境保护范围。要求加强水文设施管理和保护,确保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不受侵害。
三是明确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内的禁止行为,禁止进行影响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的活动。
五、解读人
沂源县水利局 联系电话:0533-3241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