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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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政策性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

实 施 意 见

 源政办发〔2021〕6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推进农业生产防灾减灾,提高抗风险能力,实现全县主要农产品政策性保险基本全覆盖,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政策性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立足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和“扩面、增品”的要求,进一步丰富农业保险险种,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支持政策,建立农业政策性保险制度,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能力,优化农业保险运行机制,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到2021年底,基本实现苹果、桃、樱桃、葡萄和大棚政策性农业保险全覆盖,基本建成功能完善、运行规范、基础完备,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阶段相适应、与农户风险保障需求相契合的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逐步推广价格指数和期货价格保险等商业险种,丰富农业保险内容,为种植户提供优质农业保险险种。逐步建设“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业保险保障体系,实现补贴有效率、产业有保障、农民得实惠、机构可持续的农业保险多赢局面。

三、工作重点

(一)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全覆盖。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各镇(街道)主要农产品种植面积,合理分配政策性保险推广任务。各镇(街道)根据县级分配的任务落实到村,并配合承保公司开展保险推广工作。各镇(街道)、承保公司、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协调配合、合力推进,提高小农户农业保险投保率,实现苹果、桃、樱桃、葡萄等主要农作物和大棚险种全覆盖。

(二)丰富农业保险险种。探索构建涵盖财政补贴基本险、商业险和附加险等的农业保险产品体系。加快引进优质农业保险商业险种,推进农业保险产品转型升级,从传统单一农业成本保险险种,向产量保险、收入保险、价格保险和指数保险转变,防范自然灾害和市场变动双重风险。因地制宜开展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稳步推广苹果价格指数和期货价格保险险种。创新开展农产品质量险等,探索开展一揽子综合险,开发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产品,构建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商业保险相互补充的健全农业保险体系。

(三)健全农业保险服务体系。建立财政、农业农村、金融、气象等部门和承保公司的联席会议制度,构建农业保险综合服务体系,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强化涉农数据、气象信息等服务。支持保险机构建立健全基层服务体系,进一步整合各公司驻镇(街道)、村服务机构,设立统一农业保险综合服务机构,切实提高农业保险服务水平。

(四)大力推广防灾减灾技术。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立足单位职责,制定防灾减灾预案,建立防灾减灾应急体系,积极推进防灾减灾工作。大力开展防灾减灾技术推广,重点推广防雹网、防雨罩等,有效减轻各类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调整充实县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农业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建立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加强农业保险工作的日常管理。各镇(街道)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全力抓好农业保险的相关工作。

(二)强化政策宣传。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动员各方面力量,有针对性地加大政策性农业保险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的宣传,引导广大农户自愿投保,提高各险种投保率;加强保险条款宣传,确保投保农户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为保险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强化财政保障。财政部门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预算,及时拨付财政补贴资金。积极筹集资金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实施以奖代补支持,促进保险机构开展农业保险产品创新。

(四)加大监督考核。将政策性农业保险推广工作纳入县对镇(街道)工作考核,加强农业保险监督,实施工作调度、通报制度,及时公开政策性农业保险推广进度,督促工作推进。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打击政策性农业保险推广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完善保险纠纷诉讼、仲裁与调解对接机制,提高农业保险获得感。

 

附件:1.沂源县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关于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说明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沂源县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志东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马中举  县财政局局长

郑继光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县扶贫开发办主任

李新国  县发展改革局党组成员、金融证券工作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刘志锋  县财政局副局长

翟淑法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张  斌  南麻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董加礼  历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唐文忠  南鲁镇副镇长

    鲁村镇人大副主席

王现利  大张庄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燕崖镇人大主席

王洪才  中庄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刘佩田  西里镇人大主席

田立伟  东里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慧颖  张家坡镇人大主席

  伟  石桥镇副镇长

张云顺  悦庄镇人大副主席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县农业保险工作协调、调度、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郑继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附件2

 

关于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说明

 

一、各品种保费、保额及保费承担比例

(一)苹果保费:每亩200元(中央承担25%、省承担20%、县承担15%、农户承担40%),每亩保额4000元。

(二)桃保费:每亩150元(省承担20%、市承担10%、县承担20%、农户承担50%),每亩保额3000元。

(三)大樱桃、葡萄保费:每亩200元(省承担30%、市承担5%、县承担15%、农户承担50%),每亩保额4000元。

(四)日光温室保费:每亩保险费分230元、380元、460元、570元4档(中央承担25%、省承担25%、县承担10%、农户承担40%),每亩保额对应分别18000元、33000元、46000元、60000元。

(五)钢架大拱棚保费:每亩保险费分230元、330元、420元、550元4档(中央承担25%、省承担25%、县承担10%、农户承担40%),每亩保额对应分别9600元、15000元、22000元、30000元。

二、承保和理赔程序

(一)承保程序

1.发放承保表。在各镇(街道)配合下,承保公司发放有关表格到户,并组织投保农户填写。

2.公示参保农户名单。承保公司以村为单位,在政务公开栏公示参保农户姓名、参保作物、参保面积、保费缴纳数额、保险金额五项内容,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3.签订保险合同。在群众自主自愿的前提下,以村为单位统一投保,与承保公司签订保险合同。

4.签发保险单。收取农户承担的保费,签发保险单。

(二)理赔程序

1.发生灾情后,在各镇(街道)协助下及时报案。

2.承保公司进行现场查勘定损。

3.发生理赔后,承保公司在“政务公示栏”公示受灾农户姓名、受灾品种、灾害程度、受灾面积,赔款金额、一卡通账号,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4.理赔款直接发放到各户一卡通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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