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沂源县应急物资保障领导小组的通知发文机关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源政办字〔2021〕62号
索引号
113703233130158447/2021-5197141
成文日期
2021-10-30
发文日期
2021-10-3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应急管理
有效性
有效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沂源县应急物资保障领导小组的
通 知
源政办字〔2021〕62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淄博市应急物资保障领导小组的通知》(淄政办字〔2021〕72号)要求,县政府决定成立沂源县应急物资保障领导小组,作为县政府长期设置的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成员名单及主要职责公布如下。
组 长: 张 涛 县委副书记、县长
第一副组长: 王亚玮 县委常委、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副 组 长: 张莹莹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 李民斌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宋传方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杜 强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刘 建 县公安局政委
徐统智 县民政局局长
马中举 县财政局局长
刘 峰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孙洪成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朱西兵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高列文 县水利局局长
郑继光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高贵明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王文军 县应急局局长
领导小组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按照县委防灾减灾救灾领导小组、县委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平安沂源建设领导小组工作部署,负责统筹协调全县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研究提出全县应急物资储备有关政策、规划和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和检查有关政策措施落实,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负责全县应急物资储备组织协调工作,李民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文军、高贵明、刘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县应急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按职责组织拟订有关应急物资储备规划、政策措施,对领导小组确定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具体工作按照职责分别由县应急局救灾和物资保障科、县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承担。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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