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源县加强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文机关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源政办字〔2020〕3号
索引号
113703233130158447/2020-1893367
成文日期
2020-02-12
发文日期
2020-02-28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有效性
有效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沂源县加强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源政办字〔2020〕3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沂源县加强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沂源县加强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小型水库承担着防洪、灌溉、供水和生态等多重功能,是保障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事关社会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小型水库管理工作,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和效益充分发挥,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总基调,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水库大坝安全的相关工作部署,以保障小型水库安全运行为中心,以全面夯实小型水库管理基础为重点任务,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有效提升我县小型水库运行管理水平。
二、工作任务
(一)坚决落实小型水库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本行政区域内小型水库安全负总责,并由镇(街道)水利站作为水库管护主体, 对辖区内小型水库实行统一管理。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职责划分逐库落实安全度汛行政、抢险技术及值守巡查“三个责任人”,并将“三个责任人”名单报县发展改革局和县水利局备案,汇总后通过媒体、报刊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完成时限:2020年3月。(县水利局牵头,各镇、街道负责落实)
(二)尽快完成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
按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我县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目前,我县尚有77座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未完成,县水利局要将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安排鉴定周期,确保按时完成超期未鉴定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对经过鉴定为三类坝的水库要尽早纳入除险加固计划, 不留重大安全隐患;鉴定为二类坝的水库,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限期治理,不留死角。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县水利局牵头,各镇、街道配合)
(三)完善小型水库基础设施建设
1.新建73座小型水库的管理房,完善112座小型水库水位、雨量自动监测设施。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2.进一步完善水库安全防护设施,水库标识、标牌等规范统一。完成时限:2020年5月。
(县水利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各镇、街道负责落实)
(四)创新小型水库管护模式
积极创新小型水库管护模式,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积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小型水库进行统一管理和养护,催生和培育小型水库专业化、物业化运维养护市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县水利局牵头,各镇、街道负责落实)
(五)加强对小型水库承包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各镇(街道)要结合小型水库管理权限的上收,对辖区内小型水库承包经营活动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解决遗留问题,确保一次到位。完成时限:2020年3月。(县水利局牵头,各镇、街道负责落实)
(六)加强小型水库工程管理和保护
1.按照《山东省小型水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明确水库主要功能和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设置界桩和公告牌,具备条件的发放不动产权证。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2.县水利局做好小型水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行政监管,需要扩建、改建或者拆除、损坏原有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承担扩建、改建费用或者损失补偿费用。
(县水利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等单位配合,各镇、街道负责落实)
(七)加强水库工程管理标准化建设
根据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小型水库管理标准体系,明确小型水库工程、技术及管理标准,推进小型水库管理标准化创建活动,扭转“重建轻管”局面。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将水库标准化建设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相结合,根除水库“脏乱差”,打造“美丽景观水库、生态宜居家园”。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县水利局牵头,各镇、街道负责落实)
(八)加强管护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考核
1.县水利局会同各镇(街道)对水库管理员进行整顿,优化年龄和人员结构(原则上年龄不得超过60岁,具有初、高中以上文化的可适当放宽;村干部不得兼任),在此基础上进行技术培训,提升业务素质,稳定管护队伍,提高待遇,落实劳动合同,保障合法权益。完成时限:2020年3月。
2.两年内实现水库管理员全员持证上岗。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县水利局牵头,各镇、街道负责落实)
小型水库运行管理、防汛安全、维修养护、除险加固等经费,按照《山东省小型水库管理办法》中的规定予以保障。
1.水库大坝安全鉴定资金,水库管理房、安全监测设施、雨水情自动测报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管理设施所需资金,县政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工作方案,统筹解决。
2.提高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年度补助经费标准,达到小(1)型水库6万元、小(2)型3万元,省、市、县分别承担1/3,专项用于小型水库的维修养护。
3.适时制定小型水库管理标准化奖补办法,用于小型水库管理标准化创建奖补。
(县财政局牵头,县水利局等单位配合,各镇、街道负责落实)
四、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解决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按期完成各项任务。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镇(街道)和县水利、财政、发改、自然资源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进一步研究细化工作方案,制定具体推进措施,于2020年3月底前报县水利局审核备案。
(三)加强监督检查。将小型水库运行管理工作纳入河(湖)长制管理,实行一体化管理考核。对水库安全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将采取约谈、问责等措施。
(四)广泛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多种宣传手段,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小型水库安全忧患意识,引导全社会重视小型水库安全运行,加强工程保护,将小型水库管护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相结合,打造美丽乡村、景观水库。
附件
沂源县小型水库安全管理主要任务一览表
序号 |
小型水库项目 |
内容 |
备注 |
|||
需要完成的总数量(座) |
2020年 |
2021年 |
||||
1 |
超期未安全鉴定 |
计划安排数量(座) |
77 |
39 |
38 |
|
水库名称 |
陡起峪、朱家庄、侯家官庄、彩板峪、北大岩(二)、南流水、菜园(东沟)、孟坡、乐村、李家泉子(东)、上头庄、石门(一)、石门(二)、吴家庄、西官庄、西五陡(下)、保安庄、曹家庄、赤坂、东上峪、东唐庄、董家河沟、耿庄、列里、崮东万、北店子(二)、邵家峪、刘家峪、大石沟、葛庄、关河峪(大路沟)、关河峪(栗子园)、马庄、青龙山、黄山子、双跃、崔家庄、娄峪、豹家峪 |
吴家官庄、西沙沟、璞邱(一)、璞邱(二)、北官庄(一)、北官庄(二)、曹家庄(上)、曹家庄(下)、草埠一村、丁家庄(草埠山)、丁家庄(三岔河)、东岭、峨峪、高峪(泉崖)、崮山(北)、崮山(东)、姬家峪、刘家旁峪、牛栏峪、上升科、下升科、上于土地、太平庄、张家旁峪、左家旁峪、圣佛山、错石、东北庄、毫山、埠村西山、赵家峪、龙王官庄(一)、龙王官庄(二)、大寺、桃花峪、大涝洼、赵庄、抗子沟 |
||||
2 |
鉴定为“三类坝”的计划除险加固 |
计划安排数量(座) |
6 |
6 |
||
水库名称 |
大坡、大娄、石拉、东沙沟、李家沟、焦家上庄 |
|||||
3 |
需新建(改建)管理房 |
计划安排数量(座) |
73 |
38 |
35 |
|
水库名称 |
朱家庄、侯家官庄、彩板峪、北大岩(一)、北大岩(二)、璞邱(1)、璞邱(2)、青杨圈、丁家庄(三岔河)、东岭、崮山(东)、崮山(北)、西五陡(上)、西五陡(下)、高峪(泉崖)、草埠一村、水营、大娄、上于土地、上升科、刘家旁峪、社庄、焦家上庄、石拉、北店子(二)、邵家峪、刘家峪、郭家上峪、葛庄、北营、娄峪、双跃、龙王官庄(一)、赵庄、大寺、西辽军埠、李家庄、埠村西山 |
窗户沟、吴家官庄、西沙沟、东沙沟、孟坡、菜园(东沟)、大坡、石门(二)、峨峪、西官庄、吴家庄、北官庄(二)、曹家庄(上)、曹家庄(下)、上头庄、乐村、姬家峪、李家泉子(东)、李家泉子(西)、东上峪、东唐庄、董家河沟、太平庄、列里、大石沟黄山子、大涝洼、赵家峪、抗子沟、桃花峪、豹家峪、狼窝子沟、龙王官庄(二)、青龙山、崔家庄 |
||||
4 |
鉴定为“二类坝”的计划隐患消除 |
计划安排数量(座) |
无 |
|||
水库名称 |
||||||
5 |
需新建(改建)水尺 |
计划安排数量(座) |
无 |
|||
水库名称 |
||||||
6 |
需新建(改建)雨水情自动测报系统 |
计划安排数量(座) |
112 |
56 |
56 |
|
水库名称 |
陡起峪、盗玉秋、侯家官庄、朱家庄、北大岩(一)、北大岩(二)、彩板峪、窗户沟、芦芽、璞邱(1)、璞邱(2)、崮山(东)、崮山(北)、青杨圈、刘家庄、石门(一)、石门(二)、丁家庄(草埠山)、丁家庄(三岔河)、王家庄、上头庄、西五陡(上)、西五陡(下)、高峪(泉崖)、高峪(西前峪)、草埠一村、水营、大娄、上于土地、上升科、下升科、刘家旁峪、刘庄、社庄、焦家上庄、耿庄、列里、崮东万、曹宅、石拉、李家沟、龙王峪、北店子(一)、北店子(二)、后峪、错石、郭家上峪、关河峪(大路沟)、关河峪(栗子园)、龙王官庄(一)、赵庄、大寺、西辽军埠、娄峪、双跃、北营 |
吴家官庄、西沙沟、东沙沟、孟坡、董家庄、菜园(东沟)、菜园(南沟)、大坡、车场、南流水、郑家庄、吴家庄、东岭、姬家峪、曹家庄(上)、曹家庄(下)、乐村、北官庄、北官庄(二)、西官庄、峨峪、李家泉子(东)、李家泉子(西)、张家旁峪、石柱、东上峪、左家旁峪、牛栏峪、保安庄、董家河沟、太平庄、曹家庄、赤坂、东唐庄、邵家峪、刘家峪、大石沟、圣佛山、东北庄、毫山、马庄、黄墩河、葛庄、豹家峪、埠村西山、崔家庄、黄山子、狼窝子沟、李家庄、龙王官庄(二)、青龙山、张家庄、赵家峪、桃花峪、大涝洼、抗子沟 |
||||
7 |
需新建(改建)视频监控系统 |
计划安排数量(座) |
112 |
56 |
56 |
|
水库名称 |
陡起峪、盗玉秋、侯家官庄、朱家庄、北大岩(一)、北大岩(二)、彩板峪、窗户沟、芦芽、璞邱(1)、璞邱(2)、崮山(东)、崮山(北)、青杨圈、刘家庄、石门(一)、石门(二)、丁家庄(草埠山)、丁家庄(三岔河)、王家庄、上头庄、西五陡(上)、西五陡(下)、高峪(泉崖)、高峪(西前峪)、草埠一村、水营、大娄、上于土地、上升科、下升科、刘家旁峪、刘庄、社庄、焦家上庄、耿庄、列里、崮东万、曹宅、石拉、李家沟、龙王峪、北店子(一)、北店子(二)、后峪、错石、郭家上峪、关河峪(大路沟)、关河峪(栗子园)、龙王官庄(一)、赵庄、大寺、西辽军埠、娄峪、双跃、北营 |
吴家官庄、西沙沟、东沙沟、孟坡、董家庄、菜园(东沟)、菜园(南沟)、大坡、车场、南流水、郑家庄、吴家庄、东岭、姬家峪、曹家庄(上)、曹家庄(下)、乐村、北官庄、北官庄(二)、西官庄、峨峪、李家泉子(东)、李家泉子(西)、张家旁峪、石柱、东上峪、左家旁峪、牛栏峪、保安庄、董家河沟、太平庄、曹家庄、赤坂、东唐庄、邵家峪、刘家峪、大石沟、圣佛山、东北庄、毫山、马庄、黄墩河、葛庄、豹家峪、埠村西山、崔家庄、黄山子、狼窝子沟、李家庄、龙王官庄(二)、青龙山、张家庄、赵家峪、桃花峪、大涝洼、抗子沟 |
||||
8 |
需新建(改建)大坝照明 |
计划安排数量(座) |
无 |
|||
水库名称 |
||||||
9 |
需新建(改建)的其他基础设施 |
计划安排数量(座) |
无 |
|||
水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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