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医疗保障局沂源分局
标题: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沂源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MB2862173M/2025-5502029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1-17 发布机构: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沂源分局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沂源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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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医疗保障局沂源分局联系(地址:沂源县鲁山路61号中国建设银行沂源支行九楼办公室;邮编:256100;电话:0533-3225791;电子邮箱:sylbzjyyf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淄博市医疗保障局沂源分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制度规定,研究制定本单位政务公开制度,明确信息公开任务,局办公室协调有关科室定期公开各项信息,为群众提供及时、准确、高质量的疑问解答和政策信息。

1.主动公开方面

2024年,市医保局沂源分局严格按照报告《条例》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全面更新公开机构职能,包括法定职责、领导分工、内设机构、所属事业单位等相关信息;公开政策法规信息5条,政策解读多样化3条;重点民生信息20条;社会公益信息16条,行政执法信息12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条等,以上信息根据变化和更新及时公开。持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提升兼职工作人员能力素质,主动公开最新政策,及时提供详细政策解答,按时公开单位工作情况。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2024年,市医保局沂源分局未接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与去年相比数量减少5条。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根据《主动公开事项梳理目录》和省医保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指引》,健全完善本单位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落实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由分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审核后公开,提升信息公开规范性、制度性、准确性。明确监督举报方式和渠道,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4.平台建设方面

以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平台为主阵地,及时更新发布机构职能、政策文件、执法结果、重点工作等内容,为群众提供准确、详细的政策信息和疑难解答。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效率性、专业化,政策解读内容让群众更容易理解,重点民生公开更加及时。

5.监督保障方面

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两名兼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组织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培训4次,提升信息公开规范化程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上级政策文件公开更新不够及时,有一定滞后性,不利于群众及时了解政策。二是政策解读不够全面,解读方式不够灵活,没有完全按照群众语言讲解政策。

改进情况:市医保局沂源分局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将新政策、新规定及时公开,不断丰富政策解读形式,灵活运用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进行政策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度,淄博市医疗保障局沂源分局完成“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委员第107号提案”的答复,并将办理结果进行公开,未承办人大建议。

(三)创新举措及相关情况

围绕群众热切关注的民生事实热点,将医疗救助资金、医保基金收支、医保定点情况、医保药品目录等内容及时公开发布,让群众尽快了解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四)落实上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4年,市医保局沂源分局严格按照《2024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和省医保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指引》文件要求,按照专人负责,规范化更新各项医保政策,及时更新重点民生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助力建设公开、透明的阳光型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