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事项清单】淄博市医保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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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62173M/2024-5187832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6-07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沂源分局 |
一、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名称:淄博市医疗保障局沂源分局
执法机构设置:基金监管科
办公地址:沂源县鲁山路61号
联系方式:0533-3225791
电子邮箱:sylbzjyyfj@zb.shandong.cn
二、执法职责、权限、依据、程序详见附件
三、监督途径
(一)监督和投诉渠道
监督部门:基金监管科
投诉电话:0533-3225791
信函投诉:沂源县鲁山路61号
邮编:256100
邮件投诉:sylbzjyyfj@zb.shandong.cn
(二)救济途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执法工作中,有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按照《行政复议法》第二条、第九条,《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四十四、四十五、四十六条规定,向沂源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