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转发淄医保发[2021]4号文件《关于转发鲁医保发〔2021〕3号文件 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药品目录(2020年)》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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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62173M/2021-513608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2-22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医疗保障局 |
各科室:
现将淄博市医疗保障局转发的《山东省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的通知》(鲁医保发〔2021〕3号)》的通知转发给你们,严格按照市医保局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