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领导解读】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解读 | ||
---|---|---|---|
索引号: | 11370323MB28632489/2021-None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1-08-31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应急管理局 |
2021年8月19日,县应急局制定印发了《全县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行动实施方案》(源应急发〔2021〕29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着力督促全县工业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现作如下政策解读。
一、《实施方案》是在什么背景下制定的?
为全面落实全县工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提升镇办一级安全生产执法水平,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实施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一)通过执法检查,摸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形成安全生产高压态势,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以点带面,通过本次执法检查,实现规范行业领域效果,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四)通过集中执法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
三、《实施方案》检查范围是什么?
执法检查的范围是危险化学品、涉爆粉尘、涉氨制冷和机械加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并抽取一部分一般工贸企业。
四、《实施方案》检查的内容是什么?
参照《山东省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2020版)的内容开展执法检查。
五、《实施方案》检查的人员是谁?
以镇办执法检查人员为主体,县应急局成立督导组同步开展督导工作。
六、《实施方案》执法程序是什么?
1、检查前,各检查组要从镇办报送的待查企业名单中随机确定被检查企业,制定现场检查方案,明确检查内容、工作分工,检查方案由检查组长审核、县局分管领导审批。
2、检查中,由陪检组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执法组组长介绍来意和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要对各自提出的问题进行签字确认;现场反馈交流结束后,检查组要制作《全县集中执法检查问题现场移交表》一式三份,并经执法组、陪检组、受检企业负责人三方共同签字后,移交属地安环办(局)按照“五个当场”制度要求进行落实。所有执法文书要通过安全生产执法系统平台制作。当日执法结束后,执法人员要第一时间将问题移交表移交给所属镇办(开发区),并由所属镇办(开发区)第一时间取证下达执法文书。
3、检查后,各检查组整理执法资料,移交属地安环办存入“一企一册”备查。
解读人:吴宝海 联系方式:0533-3259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