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应急管理局
标题: 【领导解读】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解读
索引号: 11370323MB28632489/2021-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8-31 发布机构: 沂源县应急管理局

【领导解读】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解读

发布日期:2021-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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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19日,县应急局制定印发了《全县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行动实施方案》(源应急发〔2021〕29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着力督促全县工业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现作如下政策解读。

一、《实施方案》是在什么背景下制定的?

  为全面落实全工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提升镇办一级安全生产执法水平,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实施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一)通过执法检查,摸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形成安全生产高压态势,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以点带面,通过本次执法检查,实现规范行业领域效果,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四)通过集中执法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

三、实施方案检查范围是什么?

执法检查的范围是危险化学品、涉爆粉尘、涉氨制冷和机械加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并抽取一部分一般工贸企业。

四、实施方案检查的内容是什么

参照《山东省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2020版)的内容开展执法检查。

五、实施方案检查的人员是谁?

以镇办执法检查人员为主体,县应急局成立督导组同步开展督导工作。

六、《实施方案》执法程序是什么?

1、检查前,各检查组要从镇办报送的待查企业名单中随机确定被检查企业,制定现场检查方案,明确检查内容、工作分工,检查方案由检查组长审核、县局分管领导审批。

2、检查,由陪检组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执法组组长介绍来意和要求。对检查发现问题,执法人员要对各自提出的问题进行签字确认;现场反馈交流结束后,检查要制作全县集中执法检查问题现场移交表》一式份,并执法组、陪检组、受检企业负责人三方共同签字后,移交属地安环办(局)按照“五个当场”制度要求进行落实。所有执法文书要通过安全生产执法系统平台制作。当日执法结束后,执法人员要第一时间将问题移交表移交给所属镇办(开发区),并由所属镇办(开发区)第一时间取证下达执法文书。

3、检查后,各检查组整理执法资料,移交属地安环办存入“一企一册”备查

     解读人:吴宝海    联系方式:0533-3259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