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
索引号: | 11370323MB2857606T/2021-5124531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1-01-27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现公布县行政审批服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始,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yuan.gov.cn/gongkai/site_yyxxzspfwj)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沂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联系(地址:沂源县鲁山路86号;邮编:256100;电话:0533-3618002;邮箱:yyxzwb@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内容
我单位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和上级指示要求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信息主动公开的类别有机构职能建设、制度文件、工作报告、工作动态、公示公告、办事指南等。相关制度要求应主动公开的重要信息全部进行公开,特别是政务工作政策文件、部门会议、管理服务事项、审批结果信息公示、优化营商环境等重要领域的信息及时进行公开。
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236条,其中审批结果信息公示153条,机构职能类4条,政策解读类7条,政策法规类25条,重大决策预公开类4条,会议公开类4条,规划计划类3条,重要部署执行公开类10条,财政信息类2条,优化服务类12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政务公开保障机制类10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及时高效。另外,新媒体信息发布工作取得良好进展,微信公众号共发布各类信息116条,图文并茂的阅读形式方便阅读,宣传效果显著。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没有收到申请公开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推进、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监督检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构建目标统一、分工明确的长效协同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坚实保障。截至目前,我局无一例信息公开失密、泄密事件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的平台作用,2020年年底,配合全市新政务公开平台使用,及时新建目录、将数据从老平台迁移至新平台,在县政府和大数据局的指导下实现了新老平台的平稳过渡,政务公开目录、内容等更加健全完善,及时发布完善机构职能、领导分工、政府文件、部门文件、重点领域公开、执法结果等信息,确保应当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建立“谁提供、谁发布、谁负责”的工作机制,要求对平台内容及时更新补充完善。对县政府要求和文件进行落实。县局抽调专门人员进行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对平台建设和信息发布进行对对接、反馈和督促,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到位。
(五)监督保障情况(包括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监督保障内容)
建立政府信息监督保障机制,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局各科室、处所是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的直接主体,起到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局牵头科室是协调综合部门,起到查漏补缺的作用,对发现的政务公开的问题和错误及时进行纠正。对县大数据中心发现督导的问题,及时组织进行整改落实反馈,做到立查立改,边查边改。2020年,我局未收到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相关信息。
(六)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未收到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79 |
增69 |
11983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6 |
增17 |
1398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单位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
①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思想重视程度不够,未能及时发布履行部门职责、政务工作进展情况相关信息。
②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发布目录错误,目录设置不全,信息内容较为散乱,公众查找所需的信息较为困难。
③政府信息公开任务繁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配备不足,具体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2.改进情况
2021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将全面贯彻国务院、省、市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切实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完成时限,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①提高思想认识,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提高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重视程度,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目标任务,分工明确,由专人负责协调汇集各业务科室制作和产生的政府信息,及时将信息上传至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注意数据信息上传的及时、准确、真实、有效,切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②按照要求,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将政府信息准确放置在对应的目录,力求做到政府信息目录清晰、一目了然、规范有序。对空白的目录及时补充更新,对于出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到位,及时反馈。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要紧盯考核的指挥棒,严格落实职责任务,全面梳理短板弱项,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意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向更高层阶。
③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知识学习培训力度,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法律规范,认真学习国务院、省、市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工作要点、标准要求。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配备充足的人员,致力于打造一支专业能力强、责任感较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提高具体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业务素养,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0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