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标题: 【文稿解读】沂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23MB2857606T/2021-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1-28 发布机构: 沂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文稿解读】沂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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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和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

2020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全面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信息管理等工作,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一)领导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为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我局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讲求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结合实际,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分工及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切实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更新工作,增强公开的主动性。进一步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水平,切实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力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有效的贯彻落实。

  (二)健全制度建设,加强信息管理。

     一是完善《沂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明确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原则和流程。二是完善《沂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审查的审查范围、原则、程序、要求、责任追究等作了明确的规定,规范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三是完善《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严格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规定发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加强主动公开,加大学习宣传力度。

  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不断充实政务公开内容,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及时将我局信息第一时间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上发布,加强公众服务、对外宣传等功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并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逐条进行审核,把好信息审核关,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途径多样化,按照便利、实用、有效、规范的原则,并及时做好各类信息的更新工作。同时,通过宣传栏、张贴海报、挂横幅、发放小手册、设立政务公开专区,进一步加大宣传政务工作力度,为政务公开工作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四)强化监督保障,狠抓工作落实。

  抓好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信息保障工作,做好沂源县政府门户网站每周监测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整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长期向社会公开,对一些紧急性、临时性、阶段性的工作会及时向社会公开,对涉及项目、资金、资源分配等重大事项和涉及公众利益调整的事项定期向社会进行公开。重点公开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努力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权威性和有效性,确保工作执行到位,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内容真实有效,确保信息管理常态化、高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