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领导解读】《沂源县投资建设项目告知承诺审批信用积分制管理办法(试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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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MB2857606T/2021-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7-20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一、文件出台背景
现阶段,投资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信用体系不完善。
二、工作要求、目标
进一步健全投资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各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加强信用管理,切实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
三、文件依据
《沂源县投资建设项目承诺制审批实施方案的通知》、《沂源县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实施意见》和《沂源县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执行标准
在本县行政区域内采取告知承诺制方式进行审批的投资建设项目,适用本办法。
五、惠民利民举措
归集和记录信用积分,形成对信用主体的信用评价,有利于规范信用主体,进而维护办件秩序。
六、新旧政策对比
该政策的实施离不开之前有关文件的铺垫,也是之前文件的不断完善。
七、注意事项
同一信用指标在赋分区间内进行评分,原则上不得重复累计,但在同一信用指标复查中发现信用主体仍未有效整改或存在类似行为的,可重复扣分。
八、关键词解释
告知承诺制审批信用积分制管理,是指在一般告知承诺制的基础上,引入信用体系评价打分体系,将可告知承诺制事项与信用等级相结合,依据企业信用积分高低赋予不同等级的可承诺事项清单,同时依据企业践诺情况增减企业信用积分,实现对告知事项和审批信用的双向闭环立体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