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沂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印发《支持全县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二十条措施》的通知发文机关
沂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文字号
源行审字〔2023〕4号
索引号
11370323MB2857606T/2023-5337374
成文日期
2023-02-16
发文日期
2023-02-16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有效性
有效
沂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印发《支持全县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二十条措施》的通知
源行审字〔2023〕4号
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支持全县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二十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沂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支持全县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二十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三提三争”活动和全县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动员大会要求,聚力支持全县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扩权赋能、优化服务,统筹推进服务前移、资源共享、业务融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优化审批服务方式,助力全县政务服务提效能
(一)优化政务服务“跨域办”。通过完善“全程网办”“异地代办”“多地联办”办事模式,推进762项“跨域通办”服务事项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落地落实并向各镇、街道,村、社区延伸,推行帮办代办、引导教办等线下服务,加大线上线下融合力度,提升企业群众跨域办事体验。
(二)推进政务服务“集成办”。对已推出的“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进行优化提升,线上推动系统深度对接、数据共享,实现网上办、掌上办,让企业群众更加好用易用;线下推动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和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立“一件事”综合受理窗口,方便企业群众“一件事”全域办。
(三)实施政务服务“打包办”。对资质类、连锁类等集中申报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以“信用审批”“告知承诺”为基础,结合“免证办”“一次办”,实现批量打包申请、批量打包审核、批量打包办理、逐一发证归档,进一步提高企业群众办事的体验感和获得感。
(四)拓展政务服务“无感智办”。从企业群众需求侧出发,转变传统的“依申请办事”被动服务模式,全面梳理适合纳入“无感智办”的政务服务事项,加强证照信息数据归集、分析,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开展用户画像分析和行为建模,分类确定“智办”服务模式,分批发布政务服务“无感智办”事项清单,常态化动态化调整拓展“无感智办”新场景,实现对企业群众办事需求的精准预判、服务提示定向推送、申报材料自动共享、政务快递双向跑腿。
(五)实施数智赋能提升行动。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升级政务服务平台功能,精细化梳理事项要素和审批要点,推出一批智能咨询、智能审批、智能绘图等应用场景,打造政务服务全流程“智能办事”新体验。
(六)深化“县镇同权”改革。公布第三批“县镇同权”改革事项清单,将企业登记注册、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等县级事项通过下放实质性审核权、服务窗口前移等方式赋予镇级实施,开展业务培训,做好下放事项过渡交接,强化业务指导、督导,确保新一批下放事项接得住、办得好。开展“县镇同权”改革“回头看”行动,确保第一批、第二批“县镇同权”改革事项落地落实。
(七)推行综合咨询2.0改革。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综合咨询中心,依托全省统一的在线智能客服和“齐好办”智慧咨询人工客服,统一线上智能问答、人工解答和线下客服咨询指导标准,统筹建立线上线下咨询服务队伍,构建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咨询服务体系,深入破解企业群众办事“找不到、看不懂、不会办”的难题,让咨询渠道更便捷、时间更自由、方式更灵活。
(八)推行综合窗口3.0改革。优化完善综合窗口业务运行机制,通过推行“免证办”“独立批”“规范办”,实现申请材料减少、审批程序减少、办事效率提高,迭代升级“一次告知、一口受理、一网办理、一人审批、一窗发证”政务服务模式。
(九)完善“1+13+N”三级联动政务服务体系。通过打造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党建共同体(民生综合体)便民服务站和政银(邮、商、医)便民服务点,建立“县政务服务中心、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和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党建共同体、民生综合体、政银合作)便民服务站(点)”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升级打造“10分钟便民服务圈”。
(十)打造政务服务“直通车”2.0版本。优化政务服务“直通车”运行路线,拓展政务服务“直通车”运行事项,引入政务服务“直通车”小车运行模式,将政务服务“直通车”打造升级为政务服务“直通车”2.0版本,发挥政务服务“直通车”流动服务、特约服务、点对点服务等特色功能。
(十一)推行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在县政务服务中心、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有条件的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和政银合作网点建设优化“网上办事区”,加强导服人员业务培训,提供全流程业务咨询和现场辅导,引导企业和群众优先选择网上办事服务。充分发挥各级政务大厅帮办代办团队服务作用,主动帮助、正确引导申请人通过线上线下各种渠道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特别是对于老年人、残疾人等服务对象,主动耐心帮助申请人完成事项办理,提高办事满意度。
(十二)推行医师、护士执业注册数字化改革。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行医师、护士执业注册全流程网上办理,不见面审批,申请材料电子归档。不再发放医师、护士执业许可证纸质证书,通过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个人端)领取电子证照。
(十三)打造现场勘验专家评审新模式。落实现场勘验市县、区县之间就近核查、全市互认工作模式,实现现场勘验结论互通共享,继续推行远程视频勘验、无人机勘验等互联网+智慧勘验方式,着力提升勘验效率。对能够提供评审场所的企业,实行“现场勘验+现场评审”新模式,切实做到审批人员多跑腿,服务企业到家门。
二、优化市场准入流程,助力全县企业开办提效率
(十四)全面优化企业开办服务。贯彻落实《沂源县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一件事一次办”实施方案》要求,扎实推动“个转企”工作落地见效,鼓励支持各类市场主体转型升级。放宽名称行业表述限制,制定出台《沂源县“一照多址”“一址多照”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实行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推广席位注册、共享办公等集群注册登记,开展跨区域“一照多址”企业经营场所登记改革,支持鼓励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市场主体蓬勃发展。
(十五)开展企业迁移登记便利化改革。企业跨区县变更住所时,将迁移调档和住所变更登记两个环节合并为一个环节办理,只需向迁入地登记机关提交一次申请,即可完成住所迁移,提升企业跨区县迁移登记便利度。推广应用一体化企业档案管理系统,实行网上提交档案查询申请,登记机关网上受理审核,实现企业登记档案网上查询、自助打印,为企业群众提供高效、优质、便捷的档案查询服务。
(十六)推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将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先注销、后成立”模式优化为“直接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变更后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字号、成立企业、档案事项保持不变,涉及食品经营许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等后置行政许可的一同变更,实现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一件事一次办”,全力支持个体工商户持续经营更好发展。
三、优化项目服务路径,助力全县投资项目提效益
(十七)推行项目管家前延服务。开展审批建设批前辅导,对项目进行“集中会诊”。对项目审批建设涉及的事项、材料、要素以及办理路径、详细要求,形成定制化“批前清单”,明确报审流程,提前打通项目审批难点堵点。突出“专业人干专业事”,完善各级审批骨干组成的“齐好办·项目管家”团队,提供从立项到竣工骏收的全链条、全周期、专业化“保姆式”帮办服务。
(十八)优化项目精准化“分类审批”。设置政府投资建筑工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市政公用线性工程类,社会投资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带方案出让土地建筑工程、市政公用线性工程类,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类等9类主题式审批流程,分类制定流程图,优化完善项目审批清单,逐个事项明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审查要点、办理时限等,并向社会公布,进一步强化精准分类审批,实现项目审批全流程提速。
(十九)推进施工许可“集成简办、分段快办”。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安全监督、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等6个事项合并为1个“建设工程施工类综合许可证”,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并审批、一证综合”,审批时限压至2个工作日。全面推行“分阶段”施工许可,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分为“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地下室”“±0.000以上”3个阶段,建设单位可自主选择分段许可、分期施工,助力项目早开工。
(二十)推进人防工程“免申即办”。将“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合并办理,行政审批服务部门根据自然资源部门推送的项目信息作出“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批复”,应建防空地下室相关指标一并备注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企业无需单独申请,实现“免申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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