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卫生健康局
标题: 【文稿解读】《沂源县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县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11370323MB2859070U/2021-5204614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7-16 发布机构: 沂源县卫生健康局

【文稿解读】《沂源县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县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1-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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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用区县这个平台作为依托,落实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将健康融入所有的政策,开展跨部门的行动,动员全社会参与,让每个人共建共享,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国家和省市卫生健康部门提出创建健康促进区县。未响应号召,落实行动,我县提出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县,起草出台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一)全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在原基础上提高20%。

(二)全县20%的居委会(村委会)符合健康社区(健康村)标准。

(三)全县40%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健康促进医院标准。

(四)全县50%的中小学校符合健康促进学校标准。

(五)全县50%的机关和事业单位符合健康促进机关标准。

(六)全县20%的大中型企业符合健康促进企业标准。

(七)全县建设20%的健康家庭。

(八)建设无烟环境。

(九)建设促进健康的公共环境。

(十)建立完善覆盖政府有关组成部门、社区(村)、医院、学校、机关、企业的健康促进工作专业网络。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启动工作(2021年7月)。

第二阶段:综合干预,全面达标(2021年7月—10月)。

第三阶段:考评督导,效果评价(2021年10月—省卫生健康委验收前)。

四、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建立健全健康促进体制机制、领导协调机制,制定相关政策

(二)健康促进综合干预

(三)建设促进健康的场所和公共环境

(四)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社会氛围,提高对健康促进县的认知

(五)监测评估督导

(六)健康促进县重点建设

(七)培训和能力建设

(八)健康促进项目重点宣传

(九)健康社区(村)建设

(十)健康促进学校建设

(十一)健康促进机关建设

(十二)健康促进企业建设

(十三)健康促进媒体宣传

(十四)窗口单位健康促进建设

(十五)公共场所健康促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