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卫生健康局
标题: 沂源县鲁村中心卫生院门诊、住院流程及相关规章制度
索引号: 11370323MB2859070U/2025-526537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0-29 发布机构: 沂源县卫生健康局

沂源县鲁村中心卫生院门诊、住院流程及相关规章制度

发布日期:202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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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鲁村中心卫生院门诊、住院流程及相关规章制度

一.门诊就诊流程:

患者到院→导医台分诊→到相关科室就诊→医生开具处方或相关检查、处置→收款室缴费→药房取药或相关辅检科室检查→取报告回诊室→收住院或离院

二、.住院流程:

患者到院→导医台分诊→1、危重患者到抢救室紧急救治→转院或入院2、非危重患者到相关救治→留观或治疗后出院

三.就诊期间相关规章制度:

1、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医师对接诊的患者要做好流行病学问诊及相关信息登记。鼓励患者预约诊疗和分时段就诊,防止人员聚集。门诊、输液室、候诊区、辅助科室要严格落实“1米线”间隔要求,门诊、辅助科室工作人员要对就诊或等候患者进行疏导,输液室做好分区,防止患者聚集。

2、实名就诊与信息真实性 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医保卡)就诊,如实提供姓名、年龄、性别、联系方式、既往病史(如高血压、糖尿病、过敏史等)、用药情况等信息,不得隐瞒或伪造。若就诊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与医保卡等报销凭证不一致,可能影响医保结算,需提前核对并更正。

3、有序排队与候诊规范:就诊、缴费、取药、检查(如CT、抽血、B超)等环节需按叫号顺序或指引排队,不得插队、喧哗或催促医护人员。候诊时需在指定区域等待,听到叫号后及时前往诊室;若暂时离开,需告知导诊人员,避免错过就诊;过号需重新排队或咨询导诊安排。

4、诊疗配合与医嘱遵守就诊时清晰向医生描述症状(如发病时间、疼痛部位、伴随症状等),配合医生进行体格检查、病史询问;若对诊疗方案有疑问,需礼貌沟通,避免打断医生诊疗。 严格按照医嘱完成检查项目(如空腹抽血、憋尿做B超等需提前做好准备),按时取检查报告并返回诊室;遵医嘱用药(剂量、频次、禁忌等),不得擅自增减药量或停药;需住院或手术时,按要求签署相关知情同意书。

5、医院公共秩序与行为规范保持安静与环境整洁,医院公共区域(候诊区、走廊、电梯间)需保持安静,避免大声交谈、接打高声电话、播放音乐等;儿童就诊时需看管好孩子,避免奔跑、哭闹影响他人。 - 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吸烟(医院全区域通常为无烟区,包括室外入口、停车场等,违规可能面临处罚);不得随意刻画、损坏医院设施(如座椅、仪器、标识牌等),损坏需按价赔偿。

6、隐私保护与权益边界尊重自身与他人隐私, 医院会保护患者隐私(如病历、检查报告、诊断结果等),患者也需尊重其他患者的隐私,不得偷看他人病历、议论他人病情,或在公共区域泄露他人就诊信息。 - 若需复印病历、查询诊疗记录,需本人或授权家属携带有效证件,按医院病案管理流程申请,不得擅自翻阅或复制医护人员的工作记录。理性维权,避免冲突若对诊疗服务有异议(如收费疑问、服务态度问题),需通过合法途径沟通:可先向科室护士长、医生办公室反馈,或前往医院医患沟通办公室投诉接待处协商解决;不得采取吵闹、辱骂、殴打医护人员、破坏医疗设施等暴力方式维权(此类行为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承担刑事责任)。

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 费用结算规范:缴费后需妥善保管票据(挂号单、缴费凭证、检查单等),以便核对费用或报销;若需退费,需按医院要求提供完整票据及相关证明,不得伪造票据。 出院与随访要求:住院患者出院时,需按医嘱办理出院手续(结算费用、领取出院带药、获取出院小结),并遵守出院后注意事项(如休息、饮食、复查时间);医院可能会进行术后/出院随访,需配合提供恢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