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卫生健康局
标题: 沂源县精神卫生中心远程医疗实施方案
索引号: 11370323MB2859070U/2025-527620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0-29 发布机构: 沂源县卫生健康局

沂源县精神卫生中心远程医疗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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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精神卫生中心远程医疗实施方案 

 

为真正发挥信息化系统的引领、支撑、桥梁作用,实现用信息化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和分级诊疗,认真全面做好远程门诊和远程会诊实施工作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目标及医疗服务项目
    建设以沂源县人民医院中心,辐射周边乡镇卫生院服务网络,连接我院的远程会诊系统,实现远程会诊、监护、预约、手术指导、教育等远程医学活动,提高我院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实施内容与具体措施
    1、建立领导机构
    加强领导,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措施,抓好落实。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医务科、各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院长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此项工作。明确各成员职责,各司其职,积极做好远程医疗工作。成立技术指导小组,负责对此工作的指导和业务培训。成立远程医疗中心,负责远程医疗具体工作的实施。
    2.制定远程医疗的工作制度
    制定出有利于远程医疗工作开展实施的制度和流程。有关规章制度应包括:远程医疗信息保密制度、远程医疗病案安全管理制度、远程医疗质量管理制度、远程医疗损害风险和责任分担制度、远程医疗奖惩制度等。

3.制定符合本院实际的远程会诊流程。

4.远程会诊室建设

设置远程会诊室,完善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确保远程医疗工作顺利实施。硬件指房屋、设备和人员等,软件指制度规范和远程医疗操作系统等。

工作要求
    建立健全远程医疗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遵守远程医疗的规定,规范医院远程医疗管理,推行远程医疗业务,以此减轻群众负担,惠及患者,全面提高我院医疗服务质量。

四、收费标准

卫生院医生申请上级医院远程会诊放射科向上級医院申请远程影像会诊的,为病人实行免费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