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卫生健康局
标题: 沂源县中医医院门诊、急诊就诊须知及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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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4-05-21 发布机构: 沂源县卫生健康局

沂源县中医医院门诊、急诊就诊须知及规章制度

发布日期:202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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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中医医院门诊、急诊服务就诊流程

 

门诊挂号咨询科室:导医台(门诊综合楼一楼大厅服务台)

就诊流程: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健康淄博公众号就诊二维码→(若均未携带到收款室办理就诊卡)到所在门诊就诊

取药流程:医生开药→缴费→药房取药(西药药房在门诊综合楼,中药房在国医堂一楼)

缴费流程:就诊→医生开具相应诊疗服务项目→收款室缴纳费用或健康淄博公众号线上缴费(收款室在门诊综合楼一二楼,国医堂一楼)

特殊人群优先:对老年人、残疾人、军人等特殊人群提供优先服务。导医台提供轮椅、雨伞、身份证复印、针线盒等便民措施。

 

门诊部工作制度

 

一、在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做好门诊全面管理工作。  

二、经常检查督促各科室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执行情况,加强信息反馈,提高服务质量。 

三、做好门诊环境管理和秩序管理,达到环境整洁、舒适、安全、工作有序。  

四、经常深入科室调查了解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及时向分管院长汇报工作,提出改进工作措施。  

五、健全和落实好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经分管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六、严守工作岗位,每日检查开诊情况。  

七、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按时做好门诊患者满意度调查,定期分析,及时改进,提高服务水平。 

八、抓好门诊医疗质量的管理,加强门诊专科建设。

 

 门诊工作制度

 

一、业务副院长分工领导门诊,各科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指导。各科确定一名主治医师以上业务人员协助科主任负责本科的门诊工作。

二、应派有经验的医师和护士参加门诊工作,人员相对固定.

三、对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的疑难病症,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

四、对病人要进行认真检查,按照门诊病历书写规范书写病历。

五、门诊医技科室所做各种检查,必须准确、及时。

六、门诊有等待就诊病人出现病情变化的抢救方案和急救措施,对急、危、重症患者应当优先安排诊治。

七、门诊各科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情及病床使用情况,有计划地收纳病员住院治疗。

八、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报告。

九、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有礼貌,有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病员就诊。

十、门诊应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就医环境,加强预防疾病宣传教育,优生优育知识宣传。有饮水设施,有轮椅、平车和便民服务箱,有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公示栏。

十一、门诊医师在保证疗效的前提下积极采用合理的检查和治疗方法、避免过度医疗和大处方发生,减轻病人的经济负担。

十二、对基层或外地转诊病人,要认真诊治。

十三、门诊各科根据本专业特点,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各种治疗常规、操作规程以及岗位责任制,并认真做好登记、统计报表等工作。

十四、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门诊部、医务科、护理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认真执行院、科两级规章制度,遵守岗位职责,严守工作岗位。人员调换时,科室应与医务科和门诊部共同商量确定名单,并由医务科和门诊部制表公布。实行病房医师兼管门诊的科室必须明确要求,安排好人力。

十五、根据季节及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设置相应专业的传染病门诊。

门诊管理制度

 

一、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门诊部负责做好门诊行政管理工作。

二、经常检查督导门诊各科室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的执行情况,加强信息反馈,提高服务质量。

三、做好门诊环境管理和就诊秩序管理工作,做到环境整洁、舒适、安全、工作有序。

四、经常深入科室调查了解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及时向分管院长汇报工作,提出改进工作措施。

五、对门诊流量实时监测,合理调配医疗资源,做好门诊和辅助科室的协调配合工作。

六、加强预检分诊制度的落实,督导落实急危重患者优先处置,保障急诊绿色通道畅通。

七、建立、健全和落实好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

八、不断加强门诊日志管理,做好门诊大事记录。

九、每日检查开诊情况,并全面掌握各科门诊医疗、护理及宣教工作的情况,负责组织检查门诊患者的就诊情况,组织好各专家门诊、普通门诊,方便病人就医。

十、做好导医培训,有效指导患者就诊,正确使用就诊卡,落实“首问负责制”。

十一、开展便民服务,不断增加便民服务措施。

十二、总体规划门诊各科室布局,简化就医流程。

十三、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搞好门诊患者满意度调查,并进行分析、总结、改进,提高服务水平。

十四、做好门诊服务质量的考评工作,定期召开门诊工作会议,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持续改进门诊工作质量。

 

专家、专科门诊工作制度

 

一、专家门诊排班经科主任同意后,报信息科予以公示。

二、参加专家、专科门诊医师必须按排班表准时出诊,应预先安排好其它工作,保证准时上岗,不得无故停诊。如有特殊情况(如出差、开会、外出会诊、休假等),由所在专业科室安排其他专家代为出诊,并提前与医务科和门诊部共同商量确定名单。预约挂号专家原则上不得变更出诊时间。出诊当日不得停诊,非紧急情况下不接受电话和口头请假。

三、专家门诊排班必须相对固定,以保证病人诊治的连续性。

四、参加专家、专科门诊医师必须严格遵守门诊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行医、着装整洁、佩带胸牌。

五、执行首诊负责制,对病人要认真诊治,详细询问病史,耐心解释。

六、必须认真填写门诊病历、处方及门诊日志等。对病情复杂需会诊者,按有关会诊制度执行,确保医疗安全。

七、参加专家门诊人员应负责指导门诊年轻医师并帮助其解决疑难问题。

八、经专家、专科两次诊断不能确诊者,必须及时请上级医师或科、院及院外会诊,以确保医疗质量。

九、出诊专家违规或违纪而引发投诉与医疗纠纷,经核实后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