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卫生健康局
标题: 沂源县中医医院公卫措施-公共卫生服务指南
索引号: 11370323MB2859070U/2022-5268871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6-15 发布机构: 沂源县卫生健康局

沂源县中医医院公卫措施-公共卫生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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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公共卫生服务

二、服务内容

通过国家疫情网直报医院医生诊断的传染病病例

三、办理依据、办理要求

(一)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 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二)办理要求: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传染病报告病种、传染病报告时限按时网络直报,就诊者提供报告需要的个人信息。

四、所需材料:

1. 就诊人员信息;

2. 门诊病历;

3. 传染病报告卡。

五、工作流程(服务流程)

(一首诊医生发现传染病患者,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时按要求立即上报公共卫生科,公共卫生科按要求  报院领导、县卫健局和县疾控中心。其它类传染病规范填写传染病 报告卡,通过院内网网络报告、做好登记,24 小时内上传。

(二)公共卫生科传染病专职人员及时审核无误后,在规定时间内网络直报,并做好登记。

(三)及时网络修订、订正不正确信息,打印传染病报告卡, 存档保留三年。

六、工作地点

沂源县中医医院办公楼一楼公共卫生科。

七、工作时间及办理时限

工作时间:全年无休(法定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按照规定,甲类传染病2小时内网报,乙类、丙24小时内网报。

八、是否收费及依据和标准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