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文旅融合发展服务中心
标题: 沂源县文旅融合发展服务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2370323MB28816304/2021-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1-26 发布机构: 沂源县文旅融合发展服务中心

沂源县文旅融合发展服务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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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本报告分为6大部分,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1月1日始,至2020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iyuan.gov.cn)下载。

1.总体情况

2020年度,县文旅融合发展服务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沂源县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源政办字〔2020〕66号)的要求,结合文旅融合发展工作实际,不断加大力度、强化措施,推进我单位政务公开内容标准化、工作制度化。进一步完善我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公开内容、专业队伍,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20201月1日至12月31日,通过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相关政务信息34条,全域旅游栏目公开相关资讯90余条,本年度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主动公开内容

我单位在县政府的指导支持帮助下,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政府信息公开通知要求主动公开内容。信息主动公开的类别涉及政策解读、部门会议等各个领域。相关制度要求应主动公开的重要信息全部进行公开,特别是部门会议等重要领域的信息及时进行公开。

2020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政务会议14条,政策法规6条,其他13条。2020年,我单位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我单位未接到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单位将政务公开工作当做常态性来抓,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管理责任制,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办人员抓具体”的工作机制。针对重点突出问题,切实做好重大决策公众参与工作,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及时准确的发布权威信息。切实发挥单位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加强对政务信息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做到公开信息及时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

一是通过县政府网站对外信息发布、回应关切、引导舆论,同时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载体建设。二是2020年调整充实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涉及到的公开内容进行了任务分解,具体到科室,明确了综合科为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机构,并配备了专职人员2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定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组织协调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我单位常态化工作,明确责任和要求,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二是积极畅通渠道。及时回复社会关切,认真收集、吸纳群众评议意见和建议,持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确保我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准确、及时。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3.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单位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4.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5.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在县政府的指导支持帮助下,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强,公开时效性、公开内容质量有待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单一,有待加强宣传推广。三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高。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加大培训、宣传力度。全体工作人员,尤其是具体承办人员要加强学习和培训,规范依法办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水平。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创造条件,让更多公众了解政府信息的查询方式和基本内容,充分保障其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6.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