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文旅融合发展服务中心

 

 

源旅字〔201129

 

关于认真做好2011

国庆节假日旅游和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旅游企业:

2011年国庆节即将到来。各旅游企业要按照“安全、质量、秩序、效益”四统一的假日旅游工作目标,紧密结合我省正在开展的“好客山东休闲汇”活动,高度重视,全面部署,精心组织,努力做好今年国庆节假日旅游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国庆节假期。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我县旅游工作实际,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假日旅游安全

(一)坚持安全第一。国庆节假期历来是出游高峰时段。做好国庆节假日旅游安全工作,对于维护国庆节期间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进一步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把保障假日旅游安全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开展安全检查,认真排查安全隐患。

(二)保障交通安全。要把旅游交通安全摆到突出位置上抓紧抓好。①旅行社在租(使)用旅游车辆时,要严格落实省交通厅、省旅游局、省公安厅、省安监局联合发文的《山东省旅游包车客运管理办法》,严禁租(使)用营运证件不全、车况不好、又无合法手续的车辆;要认真落实旅行社责任险的规定,及时投保责任险,确保投保率达到100%,积极推荐游客意外伤害险,切实保障旅游者的人身财产安全;要加强对旅游车辆运营监管和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查疲劳超速超载等违规违章驾驶行为。②旅游景点内的陡坡达不到公路“三级”路标准的,不准许9座以上的车辆通行,晚8点至早5点不允许任何车辆进入旅游景区;要加强对停车场的管理,保障停车场秩序井然有序和游客安全。

(三)排查安全隐患。928日前,各旅游企业要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对于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突出问题,要立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务必排除一切安全隐患,完善安全措施,确保游客人身安全。

(四)落实安全责任。各旅游企业要成立旅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领导职责,确定专(兼)职安全员,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人员靠上抓,层层抓落实,切实把旅游安全工作抓好抓实。

二、提升服务水平,维护假日旅游市场秩序

(一)丰富旅游产品。要大力营造国庆节假日旅游亮点,结合好客山东休闲汇主题周活动,推出丰富多彩的旅游休闲产品,引导广大群众和游客积极参与城市休闲、乡村休闲、健身休闲、文化休闲、旅游休闲、节事休闲等活动,更好满足节日休闲消费需求,努力促进形成“好客山东休闲汇”活动新高潮。要针对国庆假日出游特点,积极宣传推动“沂源优惠二日游”,以及红色旅游、民俗旅游、文化旅游、生态旅游和休闲度假旅游。

(二)提升服务质量。各旅游接待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好客山东旅游服务标准》,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细微服务的要求,大力推行规范化、亲情化、个性化服务。旅行社要重点强化规范经营,认真落实团队行程、等级标准、服务项目等合同要求。星级饭店要重点抓好客房服务,努力营造卫生、方便、舒适、安全的住宿环境。旅游景区要狠抓游览、咨询、购物、餐饮配套,做好重点路段扩容、安全防护设施修缮、旅游高峰时段分流等服务工作,加强景区及周边环境治理。旅游汽车公司要为游客提供准时、舒适、便捷、安全的服务。其他相关部门要提高信息咨询、运输售票、住宿餐饮服务、导游讲解、医疗卫生等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保障旅游质量。

(三)规范市场秩序。要进一步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治理整顿工作,规范旅游经营行为,营造良好的假日旅游氛围。假日期间,省市主管部门以及县旅游局将采取巡查、暗访等形式,重点查处“零负团费”、强迫与变相强迫消费、挂靠承包等不规范行为;重点规范旅行社经营和导游服务行为,打击虚假旅游广告和旅游购物欺诈,督促旅行社规范使用合同范本;各旅游景区(点)搞好景区内外卫生,完善环卫设施的配备,组织好节日环境布置,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气氛。

三、加强组织协调,保障工作运转通畅

(一)认真做好假日旅游统计预报工作。有统计任务的各旅游企业,必须严格按照统计有关要求和时限,及时、准确地报送有关统计信息,并向当地有关媒体发送相关信息,确保假日旅游工作有条不紊,信息准确无误。

(二)落实值班制度。各旅游企业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认真做好应急值守、信息报送等工作,确保联络通畅、运转高效;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必须尽职尽责,切实负起责任,不得擅离职守,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0一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