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文化和旅游局
标题: 沂源县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23MB28590621/2026-5565821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1-15 发布机构: 沂源县文化和旅游局

沂源县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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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沂源县文化和旅游局联系(地址:沂源县鲁山路8号,沂源县文化和旅游局二楼办公室;邮编:256100;电话:0533-3241335;电子邮箱:yyxwhcb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沂源县文化和旅游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助力打造法治政府、效能政府、数字政府,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新贡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政策公开方面,集中发布文旅融合发展相关政策文件、扶持资金兑现情况等关键信息,比如,出台推动全县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促进全县旅行社行业高质量发展措施和2025年度沂源县旅游团队奖励办法等政策文件,让企业和群众更加清晰地了解发展导向与支持举措,扎实有序推动文旅高质量发展。服务公开方面,全面公开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公益性培训、景区动态等便民信息,涵盖旅游厕所、停车场等基础设施提升进展,以及送戏下乡、公益电影放映、读书分享会等文化惠民活动。重点工作公开方面,实时推送旅游资源普查成果、A级景区创建、民宿集聚区培育、节庆活动举办等工作动态,包括牛郎织女景区顺利创成4A级旅游景区,海棠小院、东方书院、桃花源艺术宿集3处民宿获评五星级旅游民宿等。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局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数量与去年持平。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相关投诉举报。同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沂源文旅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开申请渠道及联系方式,为群众申请公开提供便捷条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构建规范化信息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建立“科室初审、办公室复审、分管领导终审”三级审核机制,严守“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全面审核信息合法性、准确性,全年无违规公开情况。设置咨询电话,明确办公室为责任机构,接受监督投诉,保障公众知情权。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公开渠道不断拓宽,服务效能持续提升。充分发挥县政府门户网站主渠道作用,优化“法定职责”“内设机构”等专栏设置,确保信息发布及时规范;依托“沂源文旅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文旅信息1400余条,完善“文旅资讯”“文旅惠民”“文旅服务”等菜单栏目,涵盖精品旅游线路、节事活动预告等内容,增强公开的可读性与传播力。

(六)监督保障情况

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各科室分工负责、办公室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细化公开责任清单,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同时,强化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升主动公开意识和专业能力,实现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我局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推进文化旅游领域信息公开,但仍存在三方面突出问题。一是公开内容针对性不足,文旅政策解读多为文字表述,缺乏图解、视频等通俗形式,重大文旅项目进展、资金使用等群众关切信息公开不充分;二是公开渠道协同性不够,县政府网站为主渠道,但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信息更新不同步,部分惠民活动预告未实现多渠道全覆盖。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采取二项改进措施:一是优化公开内容供给,聚焦政策解读、项目进展、公共服务等重点,采用“文字+图解+案例”模式增强可读性;二是构建多元公开矩阵,打通县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数据壁垒,实现文化惠民活动、景区开放公告等信息同源同步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5年县文化和旅游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6件,办复率100%;承办政协提案6件,办复率100%。

(三)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在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方面,我局聚焦政策深度解读与服务精准推送,不断拓展公开内涵与实效。围绕文旅融合发展,系统梳理并集中发布产业扶持政策、资金兑现情况等关键信息,通过图文解读、案例说明等形式强化政策宣导,帮助企业和群众及时掌握发展导向与支持举措。在服务公开中,动态更新办事指南、培训活动及惠民项目进展,注重对旅游基础设施提升、文化惠民活动等群众关切内容进行全过程公开。同时,建立重点工作定期通报机制,主动公开旅游资源开发、景区创建、民宿评级等阶段性成果,以真实进展提升政府公信力。在平台建设中,持续优化门户网站与新媒体栏目的功能布局,强化信息分类与检索便利性,切实提升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实用性。

(四)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发布工作,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活动,并将政府开放活动开展情况及时通过县政府网站“政府开放日活动”栏目公开。围绕实施提振消费行动,加强文化旅游消费等方面配套措施的宣传推广,化旅游公共信息发布服务,加强旅游出行风险预警提示,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