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文化和旅游局
标题: 沂源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23MB28590621/2025-5502196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1-17 发布机构: 沂源县文化和旅游局

沂源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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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沂源县文化和旅游局联系(地址:沂源县鲁山路8号,沂源县文化和旅游局二楼办公室;邮编:256100;电话:0533-3241335;电子邮箱:yyxwhcb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沂源县文化和旅游局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全面推进主动公开,持续规范依申请公开,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努力提升政务公开质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4年,沂源县文化和旅游局主动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财政预算决算等相关信息。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共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普通政府文件1件。公开公共文化服务信息36条,公开全域旅游信息38条,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2024年,沂源县文化和旅游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近三年,本单位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建立“谁提供、谁发布、谁负责”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提升公开质量、增强公开实效。本单位本年度未制发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的平台作用,明确办公室1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板块及栏目设置,严格按照政府办公室政府网站平台管理的规范要求建设,努力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沂源县文化和旅游局一楼图书馆阅览室设置政务公开专区,设立专门政府信息查阅点,接待访客1000余人。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推介宣传作用,沂源文旅发布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上级重大决策、文旅工作信息等。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政府信息监督考核保障机制,发布内容必须由本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审阅后及具体责任人审核后才可公布,确保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我单位常态化工作,明确责任和要求,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积极畅通渠道,及时 回应社会关切,认真收集群众评议意见和建议,持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制定2024年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全年开展专题培训2次,切实提供工作人员素质及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需进一步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信息、旅游信息等发布的数量和及时性均有待提高。二是政务公开专职人员业务水平、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改进情况:一是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注重群众需求导向,切实提高政府信息的公开实效,今年及时发布文化惠民活动预告,方便群众参与文化生活,提升获得感和满意度。二是加强人员管理和业务培训,组织召开政务公开专题会议2次,组织专职人员参加全县政务公开培训会议,有效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2.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4年县文化和旅游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5件,办复率100%;承办政协提案9件,办复率100%。

3.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创新信息公开方式,多形式回应群众关切。在中国旅游日等活动节点,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社会宣传文旅服务,确保公众能够了解和监管文旅工作。充分发挥新媒体资源优势,借助“沂源文旅发布”微信公众号平台,及时发布重大决策、文旅惠民信息等,切实关注群众文化需求,丰富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4.《2024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

根据《2024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2024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制定了《沂源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及科室,加强工作调度,确保工作有效落实;制定《2024年沂源县文化和旅游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事项分类、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公开主体等,要求各相关科室、单位按照分工,认真做好相关栏目的内容保障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