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文化和旅游局
标题: 沂源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23MB28590621/2021-5124164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1-26 发布机构: 沂源县文化和旅游局

沂源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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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各级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要求,结合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现向社会公开2020年度县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需要查询报告中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项或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的,请与沂源县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沂源县鲁山路8号,沂源县文化和旅游局二楼办公室;邮编:256100;电话:3241335;传真:3241335;电子邮箱:yyxwhcb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县文化和旅游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合法、及时、公正和便民的原则,积极做好政府信息的收集、整理,并定期对本单位的公开信息进行更新。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县文化和旅游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0条,其中机构职能14条、政策法规45条、政府会议23条、社会服务135条、重要部署执行公开16条、建议提案9条、管理和服务公开30条、公共监管8条、政务公开组织领导3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政务公开培训1条、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未通过各种渠道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了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根据机构改革后机构设置和职能调整,重新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保证专人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信息公开责任落实到各科室具体责任人,完善责任机制。建立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定期公开制度、公开审查制度、依申请办理制度等,对政府信息分门别类建立工作台账,认真保存,及时归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

充分发挥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的平台作用,及时发布机构职能、领导分工、政府文件、部门文件、重点领域公开、等信息,确保应当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建立“谁提供、谁发布、谁负责”的工作机制,要求对平台内容及时更新补充完善。对县政府要求和文件进行落实。抽调专门人员进行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对平台建设和信息发布近视反馈和督促,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到位。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强化保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监督考核保障机制,发布内容必须由我局主要负责同志审阅后及具体责任人审核后才可公布,确保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我单位常态化工作,明确责任和要求,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三是积极畅通渠道。及时回复社会关切,认真收集、吸纳群众评议意见和建议,持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确保我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准确、及时。

(六)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0年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件,办复率100%;承办政协提案6件,办复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我局未接到书面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单位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范围相对狭窄、业务能力欠缺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本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同时,加强业务学习培训,提升技术支持,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