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文稿解读】《沂源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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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MB28590621/2024-5430808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4-01-26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文化和旅游局 |
2024年1月24日,我局发布了《沂源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将年报内容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立的法定制度安排,是全面反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展现政府施政过程及结果的重要方式,对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为更好发挥年度报告的重要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要求及授权,结合工作实际,出台此年度报告。
二、编制依据
直接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程序等,是各级政府机关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法规遵循。还依据了省市县等地方政府相关文件要求,这些文件具体细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标准,对于我局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三、编制目的
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更好地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作用,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引导、服务、监督以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效应,扩大公众参与、保障群众知情权。
四、主要内容
《沂源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按照要求分为六大部分,分别为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监督保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第一部分:总体情况。包含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五方面具体情况,格式规范、内容详实、简明客观,结合我局今年政府信息公开实际作出相应公开。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按照上级规范要求公开规章、政策文件、行政处罚、政策解读、建议提案等相关数据。
第三部分: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按照上级规范要求公开本年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数量。
第四部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本部分主要报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处理结果情况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处理结果情况。
第五部分: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本部分介绍了我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采取的改进措施。
第六部分: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的规定部分出现。
五、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止。
沂源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