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印发《沂源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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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MB28590621/2020-510599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04-24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文化和旅游局 |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为进一步做好沂源县文化和旅游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经征求意见,研究制定了《沂源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统筹,有序组织。在发起检查前,要下发检查通知或实施方案,明确检查内容、检查要求、完成时限等内容,检查内容涉及多个业务条线的,要经过会签后再实施。发起检查任务,要及时将实施方案或通知送县局信用监管科备案,并以此作为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中发起检查任务和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的依据。
二、科学制定,动态维护。要结合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年度抽查工作计划。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要根据实施细则要求,及时通过本部门门户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以下简称“公示系统(山东)”〕公示。抽查工作计划编制完成后,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管科备案。对未列入抽查工作计划但实际工作中需要增加的抽查任务,或已经列入工作计划但实际工作中需要取消的抽查任务,经分管领导批准后进行动态调整,调整后的抽查计划于5个工作日内通过本部门门户网站、公示系统(山东)公示。
三、加强督导,落实到位。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抽查工作(含上级部门发起抽查计划)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要 坚持“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原则,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完成抽查工作。要加强业务指导和执法培训,切实提升基层监管执法人员业务水平。要统筹抽查计划实施。同时,要全面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工作安排,严格落实关心关爱企业家免检免扰制度,实现随机抽 查和指导帮扶工作的有机结合。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
附件:《沂源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第一版)
沂源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4月21日
附件
沂源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査工作计划(第一版)
序号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抽查比例及频次 |
检查时间 |
检查主体 |
1 |
登记事项检查 |
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
一般检 查事项 |
企业抽查比例为5%、个体户抽查比例为0.5%、农民专业合作社抽查比例为1%、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抽查比例为5%;2-3次 |
5-12月 |
县级文化市场监管部门 |
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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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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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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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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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 |
《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明确的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行业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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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 |
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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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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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公示信息检查 |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 |
一般检查事项 |
企业抽查比例为5%、个体户抽查比例为0. 5% |
5-12月 |
县级文化市场监管部门 |
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
企业 |
3 |
导游、旅行社经营行为检查 |
《导游管理条例》、《旅行社管理条例》执行情况 |
导游、旅行社主体 |
一般检查事项 |
抽查比例为5%; 1次 |
5-12月 |
县级文化市场监管部门 |
4 |
电影放映经营行为检查 |
《电影放映管理条例》《电影产业促进法》执行情况 |
电影放映经营单位 |
一般检 查事项 |
抽查比例为10%; 1次 |
5-12月 |
县级文化市场监管部门 |
5 |
文物保护单位 |
《文物保护法》、《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执行情况 |
文物保护单位 |
一般检 查事项 |
抽查比例为20%;
|
7-12月 |
县级文化市场监管部门 |
6 |
互联网服务营业场所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执行情况的检查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
一般检 查事项 |
,抽查 比例为5%; 一般情况下每月1次 |
7-12月 |
县级文化市场监管部门 |
7 |
印刷企业、出版物零售单位 |
《印刷业管理条例》、《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执行情况 |
印刷业、出版物零售单位 |
一般检 查事项 |
抽查比例为5%;一般情况下每月1次 |
7-12月 |
县级文化市场监管部门 |
8 |
艺术品经营单位 |
《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执行情况的检查 |
艺术品经营单位 |
一般检 查事项 |
抽查比例为5%; 一般情况下每月抽查1次 |
7-12月 |
县级文化市场监管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