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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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237032375749150X6/2021-5124995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1-01-29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公布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组成,涵盖2020年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全面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信息管理等工作,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一)领导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为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我中心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讲求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结合实际,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分工及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心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切实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更新工作,增强公开的主动性。进一步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水平,切实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力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有效的贯彻落实。
(二)健全制度建设,加强信息管理。
一是完善《沂源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明确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原则和流程。二是完善《沂源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全中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审查的审查范围、原则、程序、要求、责任追究等作了明确的规定,规范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三是完善《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严格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规定发布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加强主动公开,加大学习宣传力度。
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不断充实政务公开内容,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及时将我中心信息第一时间在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上发布,加强公众服务、对外宣传等功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并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逐条进行审核,把好信息审核关,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途径多样化,按照便利、实用、有效、规范的原则,并及时做好各类信息的更新工作。加大学习宣传力度,于2020年8月17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意识和业务水平。
(四)强化监督保障,狠抓工作落实。
抓好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信息保障工作,做好沂源县政府门户网站每周监测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整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长期向社会公开,对一些紧急性、临时性、阶段性的工作会及时向社会公开,对涉及项目、资金、资源分配等重大事项和涉及公众利益调整的事项定期向社会进行公开。重点公开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努力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权威性和有效性,确保工作执行到位,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内容真实有效,确保信息管理常态化、高效化。
(五)收到建议提案0条,回复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我中心严格按照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通过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条,其中,组织机构类的信息1条,部门文件类的信息2条,行政执法类0条,工作动态类1条,财政预决算类2条,其他信息类2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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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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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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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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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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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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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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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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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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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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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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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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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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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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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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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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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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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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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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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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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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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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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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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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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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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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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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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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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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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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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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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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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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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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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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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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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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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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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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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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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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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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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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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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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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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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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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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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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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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中心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也存在以下问题:政策解读方式单一,解读效果有待提升;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不够全面,信息时效性还有待提高。
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提升政策解读效果。进一步落实政策解读机制,严格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同步发布。拓宽解读渠道,丰富解读方式,充分利用图表、漫画、音视频等通俗易懂的形式,方便公众理解。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增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提高信息时效性。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围绕保障民生和民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回应社会关切,重点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沂源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