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沂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专业考核委员会2021年度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源退役军人发〔2022〕7号

 

为做好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切实发挥考核的推动作用,根据《沂源县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2021年度沂源县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范围

    纳入沂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专业考核委员会考核范围的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沂源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沂源县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沂源县革命烈士陵园管理中心

二、考核指标

考核体系由定性指标、定量指标和加分及特殊事项组成

(一)定性指标

定量考核,定性使用,按照县事考委工作方案中党的建设指标进行考核,由专业考核委员会组织考核并赋分。

(二)定量指标

总分共100分,受县事考办委托组织有关考核工作,其中履行职责50分,创新创优20分,基础管理15分、服务社会满意度15分。

以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形式组织考核工作,平时考核侧重对履行职责指标的考核;年终考核进行全面考核,由专业考核委员会组织。

加分事项

事业单位提交证明材料,由县事考办认定。

三、考核机制

(一)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鼓励,使单位领导、考核对象充分认识到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绩效考核放在日常的议事日程中去安排督促和检查,才能使绩效考核发挥极其有效的作用。

(二)重视平时的考核工作,建立合理的考核周期。事业单位采取以科室为单位,每月或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并将考核资料累计起来,全单位每年年终考核,已拉开科室与科室之间的局距离,最终评出科室以及职工的年终考核档次。

四、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健全考核组织

3月10日前,组建专业考核委员会,报县事考办备案。

(二)制定行业实施方案

311日前,拟定本部门、系统考核实施方案,报县事考办审核备案后组织实施。

(三)制定考核指标,组织平时考核

315日前,为事业单位设定履行职责平时和年终考核指标。

315日前,各事业单位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填报履行职责指标、创新创优指标工作完成情况,并提交必要证明材料。

(四)主管部门评议

315日前,组织主管部门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采取填写评议票的方式进行评议。

(五)组织年终考核

2022315日前,通过评议形式组织实施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基础管理、履行职责、创新创优等指标的年终考核。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完善考核组织。健全完善沂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事业单位专业考核委员会,调整专业考核委员会成员。

(二)严肃工作纪律。专业考核委员会、主管部门和被考核单位要严格遵守考核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禁敷衍了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平衡照顾。主管部门、事业单位若存在延误报送、徇私舞弊等情况的,将严格根据《沂源县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对主管部门、事业单位予以扣分。对违反绩效考核纪律,造成考核结果失实的,要严肃追责,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附件:1.沂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事业单位专业考核委员会成员名单

2.沂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下属事业单位履行职责、创新创优年终考核指标

 

                                                       沂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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