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石桥镇人民政府
标题: 石桥镇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3917/2017-5035753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7-01-08 发布机构: 沂源县石桥镇人民政府

石桥镇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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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市县有关信息公开的规定,按照县政府《关于做好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现向社会公开石桥镇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16年,石桥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府信息中心的业务指导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原则,结合辖区工作实际,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深入推进信息公开,深化公开内容,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证了行政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

     二、本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情况

石桥镇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镇主要负责人任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专门配备了信息公开工作人员2名,其中专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名。

   (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情况

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各自业务范围内应公开信息的收集、报审、申请受理工作。党政办公室负责对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审查和监督,并做好政府信息的网上发布、更新工作,提供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有关统计数据。同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已产生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在职责范围内,主动或依申请根据下列内容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1、机构职能(主要包括:机构概况、领导分工);

    2、法规文件(主要包括:公共资源配置、人事信息、政府工作报告、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3、围绕重大部署着力推进公开(主要包括:乡村振兴、新旧动能转换、“三大攻坚任务”、“放管服”改革);

    4、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着力推进公开(主要包括:重大行政决策、政府会议、政策执行、建议提案办理);

    5、围绕重点领域着力推进公开(主要包括: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公开);

    6、围绕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着力推进公开(主要包括: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处置回应、公众参与和政民互动)

    7、围绕加强办事公开提升服务实效着力推进公开(主要包括: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8、围绕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着力推进公开(主要包括:主动公开目录、公文办理程序、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9、围绕加强公开平台建设着力推进公开(主要包括: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

   10、围绕加强组织保障,构建政务公开大格局着力推进公开(主要包括: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加强考评督查和培训工作)

   三、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以主动公开为主,公开载体主要有两个:一是网站。根据上级要求,按照便民、利民的原则和《指引》规定的分类标准,梳理政府信息公开资源,上传县政府门户网站的集中公开,进一步方便社会公众获取。同时,也安排专人对子网站进行维护管理。二是通过公开栏形式,公开与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政府信息。此外,各站所、行政村还根据需要,结合实际通过广播、《会议纪要》、便民手册、公开栏(墙)等形式,及时公开了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相关信息。三是设置信息公开查阅点,在镇便民服务中心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配置了桌椅等办公设备,方便群众查阅。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目前,石桥镇政府线上线下累计公开政府信息74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4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60条。

   五、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我镇未接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下列信息不予公开: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

  (二)涉及商业机密的;

  (三)涉及个人隐私的。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镇未向任何个人和组织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镇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信息内容不够完善、信息量有待增加的问题。下一步,石桥镇将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和全体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按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时限要求,确保所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2016年12月31日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74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0条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条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件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64条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条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条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条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条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62条

 

二、回应解读情况(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0次)

0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0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次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次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次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次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篇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次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0

 

 

  (一)收到申请数

0件

 

     1.当面申请数

0件

 

     2.传真申请数

0件

 

     3.网络申请数

0件

 

     4.信函申请数

0件

 

5.其他形式

0件

 

  (二)申请办结数

0件

 

     1.按时办结数

0件

 

     2.延期办结数

0件

 

  (三)申请答复数

0件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件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件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件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件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件

 

         涉及商业秘密

0件

 

         涉及个人隐私

0件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件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件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件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件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件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件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件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件

 

  (二)被依法纠错数

0件

 

  (三)其他情形数

0件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件

 

  (二)被依法纠错数

0件

 

  (三)其他情形数

0件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件

 

  (二)被纠错数

0件

 

  (三)其他情形数

0件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73条

 

  (二)电子文件数

0条

 

八、政府公报发行量

0

 

(一)公报发行期数

0期

 

(二)公报发行总份数

0份

 

九、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3个

 

(一)县直部门、单位

0个

 

(二)镇、镇办及经济开发区

3个

 

十、查阅点接待人数

123次

 

(一)县直部门、单位

0次

 

(二)镇、镇办及经济开发区

123次

 

十二、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数

0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1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十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次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次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9人次

 

(注:各子栏目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