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水利局

沂源县水利局关于印发《沂源县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源水字〔2020〕48号

 

各镇(街道)水利站:

现将《沂源县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工作任务完成。

 

沂源县水利局

20201020

 

沂源县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动我县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保障工程运行安全,按照水利部《加快推进新时代水利现代化的指导意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鲁水运管函字〔20202号)和市水利局《关于印发淄博市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水管〔202022号)要求,结合我县水利工程管理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范围

涉及境内大(2)型水库1座,小型水库111座(小(1)型水库20座,小(2)型水库91座),全县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程名录详见。

二、工作目标

20215月底前,完成全县大中小型水库等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内业任务;202112月底前完成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新、改、扩建和除险加固工程,自验收移交运行管理后一年内完成标准化管理评价,其他水利工程逐步实现标准化管理。

三、工作任务

(一)工程设施

1.建立完善的工程运行体系和模式,保持工程实体、机电设备、监测设施、视频监控设施、标识标牌等齐全完备;加快对水利工程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整改力度,对存在病险问题、未达到设计标准的,要建立台账,列入除险加固计划,尽早消除安全隐患;积极参与水利风景区创建,推进水文化建设,实现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环境优美化。

2.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建立有线视频监控及图像传输站,搭建各级水利工程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科学高效的“水利工程管理系统”,实现视频监控、现场指挥调度等工作,确保工程安全高效运行。

(二)安全管理

1.推进水利工程划界工作。202112月底前全部完成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划定,统一埋设界碑、界桩,确保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不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工程管理秩序井然有序。

2.加强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按照规定时限、程序和技术标准开展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安全鉴定等工作。确保于2021年汛前完成全县所有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

3.健全防汛和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制订应急预案,落实度汛和安全生产措施,保障工程效益持续发挥。

(三)运行管理

1.依据省水利厅《制(修)订全省水利工程分类管理标准和标准化管理手册编制指南》,结合水利工程管理实际,制订标准化管理手册,健全各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做到制度、设备操作规程上墙,内容完整、清晰。

2.制订水库调度运行规程;规范实施工程巡视检查、安全监测、维修养护等日常管理活动,强化日常工作的精细化、流程化,做到巡测规范、记录标准、维护及时。  

(四)管理保障

1.加大水利工程责任主体的落实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人,明确岗位职责,做到责任到人、职责清晰、履职到位。

2.加强工程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人员掌握水利工程基本业务知识、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做到专业熟悉、标准熟知、操作熟练。

3.建立稳定投入的经费保障机制。加强与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将工程管理单位人员经费及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简称“两项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全额到位。

4.加快推进水利工程现代化建设。积极探索应用自动化、信息化巡检、监控、监测设施,改进管理手段,提高管理科技含量;积极推行“物业化、专业化服务”等管理模式,健全工程管理维护队伍,提高工程管护专业化水平。

四、工作安排

(一)组织准备阶段(202010月)

各镇(街道)结合实际,制定印发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于1030日前报县水利局备案。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010月~202112月)

1.20215月底前,基本完成112座大中小型水库标准化内业管理实施任务及任务管理自评。

2.202112月底前,完成112座大中小型水库标准化管理评价。

(三)复核与长效管理阶段(20221月以后)

1.20223月底前,县水利局完成对全县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情况的复核工作。

2.20224月底前,市水利局完成对全市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情况的复核工作。

3.20225月底前,省水利厅抽查2个区县,按评价标准所列实有工程类别每类至少抽查1个工程,进行标准化管理评价情况抽查复核。

4.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实行常态化,自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通过后,每五年进行一次全面复核。

五、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把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县水利局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县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同志、县防汛抗旱服务中心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镇街道水利站负责人和县防汛抗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专班。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防汛抗旱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防汛抗旱服务中心负责同志担任。同时,各镇(街道)也成立相应专班,负责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组织及监督指导工作。

2.建立调度机制。制定推进计划和措施,明确主管部门责任人、管理单位(管理责任主体)责任人,对标准化管理评价内容要逐工程逐季度明确序时进度,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年总结制度。每月25日前各镇(街道)将标准化管理工作推进情况报县水利局。同时,各镇(街道)要明确1名联系人(联系人名单于1030日前上报),专门负责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

3.保障经费落实。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利厅等部门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418号)确定的财政支付政策,做好“两项经费”的落实工作,积极争取省市县切块使用的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及地方资金支持,确保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联系人:赵金波,电话:0533-3241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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