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县2020年度关于公布证明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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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180P/2020-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07-23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司法局 |
为落实省、市、县创优营商环境,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和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部署,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落实“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等要求,根据《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淄司〔2020〕40号)和《关于公布市级证明事项“通用清单”和“实施清单”的通知》(淄司〔2020〕57号)要求,9月中旬,县司法局组织全县各部门(单位)对各自执行的证明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现将各部门(单位)证明事项目录清单予以公布。
本证明事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以后将根据法律法规相关事项调整和实际情况的变化等进行动态调整。
附:县级各部门(单位)证明事项目录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