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司法局
标题: 沂源县2020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180P/2020-511825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12-31 发布机构: 沂源县司法局

沂源县2020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发布日期: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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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沂源县坚持把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标和规范行政执法的重要举措,通过统一部署、统一指导、统一网办、统一考核,实现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工作常态化、标准化、信息化、实效化,有力促进了全县行政执法水平整体提升。

强化组织领导推动“三项制度”落实常态化。今年来,将三项制度的落实列入年度重点督办事项,定期调度落实情况,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在县级层面召开全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座谈会议,要求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本部门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探索柔性执法方式,建立“免罚清单”机制,对25个行政执法领域286项事项实施不罚轻罚,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强化监督检查,推动“三项制度”落实实效化。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机结合,通过开展专项督查、重点执法领域专项监督检查等方式,全面摸清底数、找准问题、督促整改。一是在“公示”上下功夫,全力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结果更加透明。坚持“谁执法谁公示”,丰富公示载体,多平台、多渠道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信息,通过沂源县政府网站,实现了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信息依法全公开,行政执法结果公示全覆盖,上一年度本级行政执法机关执法总体情况全公开。二是在“留痕”上下功夫,全力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行为更加规范。聚焦规范执法程序,进一步完善文字记录、规范音像记录、强化结果运用,推进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在“审核”上下功夫,全力推进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决定更加严谨。全县行政执法机关明确了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范围,编制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配备了法制审核人员,在重大执法决定作出前进行法制审核,降低违法执法行为发生几率,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覆盖面逐步拓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