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文稿解读】关于对《沂源县行政败诉案件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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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180P/2023-5333519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3-02-02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司法局 |
一、文件出台背景
在办理行政应诉案件过程中发现既有案件存在行政应诉工作程序不规范、工作不细致等诸多问题。
二、工作要求、目标
结合我县行政应诉工作实际情况,解决行政应诉工作程序不规范、工作不细致等诸多问题,切实维护行政机关形象,全面提升全县营商环境。
三、文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四、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对全县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行政败诉案件中的相关责任人员过错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