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县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27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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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252G/2024-548984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11-29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沂源县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
(2024年第27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沂源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豆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饼干、速冻食品、糕点、食用农产品12大类食品102批次食品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不合格产品6批次,检出了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其他污染物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项目类别:
沂源县李静熟食店使用的生姜,噻虫胺检出值为0.31/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检测机构为奥迈检测有限公司。
二、微生物污染项目类别:
沂源北方鲁菜传承发展有限公司使用的自行消毒小盘,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测机构为沂源县强制检测中心。
沂源县栗籽园农家院使用的自行消毒方盘和自行消毒圆盘,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测机构为沂源县强制检测中心。
三、其他污染物项目类别:
沂源县振利炒鸡店使用的自行消毒鱼盘和自行消毒花碗,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测机构为沂源县强制检测中心。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沂源县市场监管局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2.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检验项目说明
4.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
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 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