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县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 (2023年第21期) | ||
---|---|---|---|
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252G/2023-5387446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9-13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沂源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冷冻食品,茶叶及其相关制品 ,酒类,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13大类食品90批次食品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不合格产品7批次,检出了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及其他污染物等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项目类别:
沂源县吉星超市销售的姜,噻虫胺检出值为0.38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检测机构为中维安全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二、微生物污染项目类别:
沂源县川锦汇麻辣拌店使用的自行消毒大碗和自行消毒小碗,大肠菌群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测机构为沂源县强制检测中心。
沂源县行走的美食餐饮工作室使用的自行消毒碗和自行消毒勺,大肠菌群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测机构为沂源县强制检测中心。
三、其他污染物项目类别:
沂源县瓦伦堡自助餐厅使用的自行消毒碗和自行消毒盘,大肠菌群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测机构为沂源县强制检测中心。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沂源县市场监管局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2.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检验项目说明
4.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
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