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3年度全县市场监管系统第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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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252G/2023-5334881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2-13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3年度全县市场监管系统第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相关科室:
现将《2023年度全县市场监管系统第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31日
2023年度全县市场监管系统第一次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按照《山东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度全县市场监管系统第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制定本计划。
一、抽查对象
本次检查按照“强监管、减干扰、促规范”的原则,针对信用风险状况,确定检查任务及抽查比例为:
对学校食堂抽查比率为66%、食品生产企业抽查比率为10%、特殊食品销售单位抽查比率为3%、流通领域食品检查抽查比率为3%、特种设备抽查比率为10%、加油站抽查比率为10%、广告经营单位抽查比率为3%、商标代理机构为抽查比率为20%,一般企业产品质量抽查比率为3%、药店药品零售质量监管抽查比率为10%、药品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管,疫苗监管抽查比例为50%;
检查对象名单由县局通过各科室报送的年度监督计划中予以抽取。
二、检查人员
依据山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本部门检查人员名录库,采取随机匹配方式确定双随机检查人员,每项检查任务随机匹配至少2名检查人员,一人为带队人,主导检查任务执行和录入,其余匹配人员为随行检查人员,配合带队人进行检查任务和录入工作。
三、检查时间
本次抽查工作,从2023年2月1日开始至2023年2月28日结束。各市场监管所、各业务科室应在2月28日前,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通过山东通移动监管模块录入抽查检查结果。
四、抽查事项
本次抽查的事项涵盖对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对生产领域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对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使用单位、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对广告的监督检查、商标代理行为的检查、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对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
五、其他要求
(一)及时开展抽查任务。各市场监管所各科室检查人员及时登录山东通移动监管模块,对匹配的抽查任务及时展开抽查检查,保证于2023年2月28日前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山东省移动监管。
(二)审慎录入检查结果。检查人员根据检查情况,按照《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的要求,审慎认定检查结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开展好本次抽查检查计划。
(三)规范整理检查档案。各所、各科室要将抽查检查过程中形成的检查记录表等书面材料,单独组成随机抽查专卷于3月10日前交信用监管科归档存放。涉及企业财务数据信息等与商业秘密相关的抽查资料,未经企业同意,不得对外公开。
本次抽查检查涉及抽查软件操作与技术保障事项,请与县局信用监管科联系。
联系人:信用监管科 白海峰
联系方式:2329708 13964307234